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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福银[2007]144号)
二、提供资料:
1、《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2、《担保声明》、《担保人工资证明》一式二份;
3、再就业优惠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A4复印件2份;
4、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担保人身份证A4复印件2份。
三、办理程序:
1、填写《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由借款人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及所有附件材料送往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借款人应在商业银行填写借款申请书、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并应按商业银行规定支付贷款利息。借款人配偶应随借款人一并前往商业银行办理签字手续。
4、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凭借款人利息结算单按年向借款人支付贷款利息。
5、借款人办理贷款终结后应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借款人、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声明、担保人收入证明复印件、借款借据复印件各壹份返给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6、借款人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贷款银行开设贷款帐户。
四、办事窗口:邵武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公室 电话:633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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