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你局《关于上报审批邵武市中心城区给水专项规划(2018—2030年)的请示》(邵建综〔2018〕63号)收悉。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4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邵武市中心城区给水专项规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给水专项规划》”)。
二、市住建局要会同各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加大对给水工程建设的保障力度,按照近、远期规划目标,积极主动配合中心城区给水工程建设有关工作。中闽(邵武)水务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规划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给水工程建设,保障中心城区供水充足和居民用水安全。
三、经批准的《给水专项规划》是邵武市给水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给水专项规划》实施的管理,统筹主城区供水发展,改善供水现状,建立高效合理、可持续发展的供水体系。在《给水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市住建局要加强对《给水专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