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货邮整合发展试点县考核方案>的通知》(闽交运〔2023〕9号)《福建省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闽交融办〔2023〕6号)以及《福建省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建设验收标准》要求,为推进我市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市政府研究,制定出台《邵武市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运营补助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主要是通过发挥政策激励作用,聚焦当前快递下乡进村重点难点,巩固夯实镇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保障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线路有序稳定运行,努力实现“站点全覆盖”“运营可持续”“服务真到位”的工作目标。
三、范围期限
适用对象为2024年1月至2027年12月期间在邵武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或参与农村客货邮融合业务的邮政快递企业、客运企业、社会物流企业以及参与客货邮融合发展业务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村级末端物流服务点。
四、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5条政策措施。主要涉及乡镇、村级客货邮物流服务站点建设运营、客货邮融合线路运营、客货邮车辆更新购置、“快递进村”奖励等方面提供重点支持。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客运股,联系电话:0599-62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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