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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2025-12-24 10:00 来源:邵武市人民政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以及省、南平市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审计方面地方性政策和规定,参与起草财经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和南平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市财政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

4.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体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9.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审计

10.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审计。

11.对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进行审计。

12.对重大项目稽察。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根据审计厅、南平市审计局授权对中央驻本市单位和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本市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

(十)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十一)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审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李宇航,办公室电话:6336660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重要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信息公开工作;拟订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审计经费和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和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等工作;负责局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审计项目的立项管理,金审工程建设与计算机等信息技术设备维护管理;负责局机关单位的党务工作。

(二)法规股(庄良,办公室电话:6336665)

主要职责为:承担审计项目的复核审理,监督检查局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局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审计相关制度的起草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相关审计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三)经济责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蔡爱兰,办公室电话:6336632)

主要职责为:按规定组织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有关工作。起草市经济责任审计有关配套规章制度。按规定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审计市级有关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四)企业审计股(朱国平,办公室电话:6336707

主要职责为: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政府规定的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对驻邵武单位和项目(不含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市级有关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财政金融审计股(陈晓敏,办公室电话:6336786)

主要职责为:组织审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对各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根据审计厅、南平市审计局授权,审计国有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我市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行政事业(电子数据)审计股(白文,办公室电话:6336620)

主要职责为:组织审计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团体和市政府驻外机构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务收支。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团组织管理、使用的各种专项资金(基金)进行专项审计。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制定计算机审计业务规范,提供计算机审计技术支持和保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曹文静,办公室电话:6336708)

主要职责为:组织国家、省、南平市和邵武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组织开展省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跟踪审计。组织审计政府投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我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市级有关主管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下属事业单位

邵武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杨超,办公室电话:6336651

主要职责为:组织对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组织对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但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项目进行审计。

负责对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时,可以对直接有关的设计、施工、供货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负责对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审计,并对中介机构工程造价决算审计报告进行复审。

址:邵武市熙春中路34号

邮政编码:354000

负责人:陈剑锋(党组书记、局长)

总值班室:0599-6336660

传  真:0599-633670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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