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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2026-01-05 15:51 来源:邵武市卫健局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南平市委和邵武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南平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我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开展市级控烟履约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依法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负责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统计、信息分析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按规定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职业卫生健康监督管理。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局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邵武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相关政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人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与市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组织开展野生中药材的保护、繁育及相关研究。市林业局负责指导陆生野生中药材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依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中药材采集、猎捕、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等职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水生野生中药材保护工作。

二、内设机构职责

市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与科技教育室、规划发展信息与财务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档案、督查、年鉴编撰、行政后勤、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效能建设、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督促重大事项落实。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参与拟订和实施人口发展规划;承担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卫生健康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管理;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牵头负责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审核;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指导医疗机构控费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执业护士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开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实施国际合作和援助项目;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办公室负责人:田芳0599-6219633

(二)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

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制度、规划、预案和措施,负责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预防控制、监测预警、紧急医学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置信息;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

负责制定实施健康邵武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爱国卫生运动有关政策、标准、规范,牵头负责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牵头履约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股负责人:曾钦卿0599-6223606

(三)医政与中医药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疗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广告审查、无偿献血、临床用血管理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以及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国家药典和药物政策,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市基本药物增补目录,组织实施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有关政策;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药品、大型医用设备、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与管理;承担卫健系统行风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督促机关和所属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负责对中医医疗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指导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组织开展中医药科研,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行业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医政与中医药管理股负责人:唐琳0599-6216276

(四)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健康扶贫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和健康政策、规划、规范,推进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协调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政策、规划、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依法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负责人:张玲0599-6220611

(五)综合监督股(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普及宣传和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执法普法;指导卫生健康执法机构规范实施卫生健康执法行为,落实依法行政;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依法依规做好卫生健康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承担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计划生育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监督执行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作业场所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综合监督股负责人:李天奇0599-6219115

(六)宣传与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宣传的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新闻宣传、信息报道、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

指导和督促基层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承担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检查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网络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宣传与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负责人:林晓英0599-6228349

党委办公室。负责局党组(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宣传、政法、统战、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群团组织工作以及公立医院、卫生健康社会组织行业党建的指导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人:吴丽娟0599-6222836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李纲东路37号

邮政编码:354000

联系电话:0599-6222781  6219633

值班电话:0599-6222781  6219633

传真:0599-622237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3:00-6:00(夏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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