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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曹珠铎等7人补办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批复

曹珠铎陈而村何秀英贾海燕章小明宋秀琴林庆寿

报来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报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曹珠铎7人使用的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补办出让的建筑面积合计475.85平方米,核定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计算。

各补办出让人的具体姓名、出让地块座落、出让面积、出让年限、应缴的土地出让金金额详见附件。

、你应在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到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的权利、义务和有关费用的缴纳按市自然资源局与你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条款执行。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须按规定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附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宗地清单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411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补办出让手续宗地清单

 

序号

宗地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土地座落

土地

用途

补办出让批准建筑面积(平方米)

补交出让金金额(元)

出让

年限

(年)

1

SWB

24090

曹珠铎

闽(2022)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9710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8401室、10号杂物间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80.88

21000

70

 

 

2

 

SWB

24091

陈而村

何秀英

闽(2022)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8228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33单元111室、18号杂物间

83.34

21600

3

SWB

24092

贾海燕

闽(2022)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12958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193单元609

69.43

18000

4

SWB

24093

章小明

 

闽(2022)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13263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211单元403室、4号杂物间

79.81

20700

5

SWB

24094

宋秀琴

 

闽(2022)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12953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92单元506

70.16

18200

6

SWB

24095

林庆寿

闽(2024)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7519

中山路1521309

92.23

45200

合计

 

 

 

475.85

1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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