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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邵武市供销社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展补助暂行方案》的通知

 

 

 

 

 

 

 

邵供联〔20263

 

邵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邵武市

供销社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展补助

暂行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社、社属企业市社各股室:

《邵武市供销社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展补助暂行方案》经党委会研究同意,试行1年,补助时间从202611日起至20261231日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邵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430


邵武市供销社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参展补助暂行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邵武本地农产品品牌建设,深入挖掘我市优质农特产品价值,鼓励更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农产品展销活动,经研究决定,特制定农产品展销参展补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由市供销社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合法农生产经营主体。

二、补助内容及标准

(一)参加南平地区(不含邵武)的展示展销会,每场展会每家参展主体补助1000元;参加福建省内其他地区的展示展销会,每场展会每家参展主体补助1500元。

(二)参加浙江、江西2的展示展销会,每场展会每家参展主体补助2000

参加浙江、江西以外其他省份举办的展示展销会,综合各地展会规模、影响力及参展成本差异较大,补助金额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参展主体提出申请,市社经济发展股会同财务审计股等相关股室,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交党委会商议确定具体补助额度。

   (四)每家参展主体全年累计申报补助金额的展会场次原则上不得超过5场。

、资金来源

邵武市供销社本级合作发展基金、上级拨付的参展补助和市财政拨付的综合改革资金等。展会举办方有发放参展补助的,纳入邵武市欣农供销资产运营管理部(下称企管中心)管理,由邵武市供销社按补助标准统筹安排使用。

四、申报材料

参展主体需如实提供如下材料:

参展主体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

参展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银行开户信息;

参展证明(参展照片2张、报名表、通知文件等)

参展真实性声明(见附件2

  以上材料均按A4纸规格、一式两份制作并加盖公章,按属地原则提交所属基层社。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参展补助采取事后补助的原则,各参展主体在展会结束后30日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补助申报材料至所属基层社。

(二)审核。基层社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严格审核把关,审核完成后,报送至市社进行复审。经市社审核,确定补助对象。

(三)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发放补助资金。

六、补助程序

参展补助资金由市社下拨至企管中心企管中心按参展情况分拨至参展主体的所属基层社,由各基层社发放参展补助。

七、工作要求

各相关科室和基层社要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组织参展及补助申报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一)经济发展股。牵头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联合各基层社及时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传达展会信息,收集参展意向并反馈至举办方;协助对接举办方、做好参展服务;严格审核参展补助申报材料;建立参展主体及农产品名录库,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财务审计股。会同企管中心负责参展补助资金的合规性审核及资金拨付工作,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审核严格、发放及时。

(三)监事会、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参展补助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的申报受理、资格审核、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确保补助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到位。重点检查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安全、高效,严防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接受社会各界对参展补助工作的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及时处理。

(四)基层供销社。负责辖区内农业经营主体的展会宣传动员和信息传达协助收集参展意向,指导参展主体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配合市社经济发展股做好初步审核。

(五)参展主体。须严格遵守展会各项规定,按时参展,展会期间不得擅自撤展、转让展位或违规销售,自觉维护展区秩序和供销形象。凡参展期间违反上述要求且拒不整改者,取消其今后5年内申报本项补助的资格。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确保提交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积极配合审核工作,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附件:1.参展主体补助申请表    

2.参展真实性声明


附件1

参展主体补助申请表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展会名称

 

举办时间

   ——       

举办地点

     县(区)

申请补助金额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申请单位

财务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所属基层社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经济发展股

审核意见:

 

 

 

财务审计股

审核意见:

 

 

 

 

纪委

审核意见:

 

 

 

 

监事会

审核意见:

 

 

 

 


附件2

 

参展真实性申明

 

邵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我单位严格按照邵武市供销社的有关规定,对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和递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合规性作出保证:企业法人无涉黑涉恶记录,同一项目不存在重复申报情况,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完全相同,如有虚构、失实、欺诈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后果并退回全部补助资金。

 

 

申请单位印章:

 

 

法人签

 

                   

 

 

 

 

 

 

 

 

 

 

 

 

 

 

 

 

 

 

 

 

 

 

 

 

 

 

 

 

 

 

 

 

 

 

 

 

 

 

 

 

 

 

 

 

 

 

邵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64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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