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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有关规定,我市已完成卫闽镇公益性公墓(二期)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相关前期工作,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2026年度第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6227号)批准,我市将组织实施2026年度第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作。现将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卫闽镇公益性公墓(二期)建设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

邵武市卫闽镇高坊村

三、被征收土地权属及面积

征收卫闽镇高坊村集体土地0.1883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1839公顷,其他园地0.0044公顷。

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乔木林地补偿标准按12.5235万元/公顷(0.8349万元/亩),其他园地补偿标准按54.45万元/公顷(3.63万元/亩)。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各县(市、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南政规〔20244号)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

六、其他有关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本次征收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60日内,不服省政府土地征收行政行为的,可以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66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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