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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农业农村局 邵武市财政局关于下拨2026年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街道社区发展中心

   为了支持做好邵武市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经研究,将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下拨我市的2026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闽财农指202596号)65元中的16万元下拨各乡(镇)、街道2026年度动物防疫补助—2026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32.8976万元;2026年邵武市动物疫病防控暨畜牧兽医工作培训费用1.56万元;2026年邵武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检测试剂和仪器设备以及防护用品14.5424万元。

按照《2026中央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做好资金绩效跟踪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在完成省级下达的绩效指标任务的前提下,剩余资金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政201813号)要求,做好资金整合使用。

 

附件:1.2026年邵武市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6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3.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绩效目标

4.2026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邵武市农业农村局       邵武市财政局

               20267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6年邵武市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

序号

乡(镇)、

街道

预申请资金金额

实际拨付金额

任务目标

1

水北镇

2

2

组织实施本辖区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加快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在本辖区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通泰街道、晒口街道2025年强制免疫补助资金还未使用完毕,2026年未申请。

2

拿口镇

2

1.9

3

和平镇

0.8

0.8

4

沿山镇

2

1.9

5

洪墩镇

1

1

6

城郊镇

2

1.9

7

下沙镇

1

1

8

卫闽镇

1

1

9

肖家坊镇

0.5

0.5

10

大竹镇

1

1

11

吴家塘镇

0.5

0.5

12

大埠岗镇

0.5

0.5

13

张厝乡

0.5

0.5

14

桂林乡

0.5

0.5

15

昭阳办

0.6

0.6

16

水北办

0.3

0.3

17

金坑乡

0.1

0.1

合计

16.3

16


附件2

 

2026年邵武市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任务清单

 

项目单位

指导性任务

水北镇、拿口镇、大埠岗镇、和平镇、沿山镇、洪墩镇、城郊镇、下沙镇、卫闽镇、肖家坊镇、大竹镇、吴家塘镇、张厝乡、金坑乡、桂林乡、昭阳办、通泰办、水北办、晒口办15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晒口街道和通泰街道去年强制免疫资金未使用,不申请。)

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及推动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附件3  

 
2026年邵武市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强制免疫补助暨布病基线调查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邵武市农业农村局

补助项目/区域

邵武市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资金情况

(元)

资金总额

160000

其中:省级财政拨款

1600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及我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我省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和布病基线调查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单位

区域目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春秋防检查养殖场户群体免疫密度合格率

免畜禽数量/存栏畜禽数量*100%

水北镇、拿口镇、大埠岗镇、和平镇、沿山镇、洪墩镇、城郊镇、下沙镇、卫闽镇、肖家坊镇、大竹镇、吴家塘镇、张厝乡、金坑乡、桂林乡、昭阳办、通泰办、水北办、晒口办15个乡(镇)和4个街道办事处

≥90%

质量指标

春秋防检查养殖场户免疫抗体合格率

免疫抗体合格畜禽数量/免疫畜禽数量*100%

100%

春秋防检查养殖场户应免免疫密度合格率

已免畜禽数量/应免畜禽数量*100%

80%

 

时效指标

全面完成春秋防免疫任务

按时100%完成春秋防免疫任务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养殖场(户)满意率

畜禽养殖场(户)对本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90%

注:指标解释是对绩效目标三级指标进行解释说明,可填列该指标内涵解释、设置依据、计算方法等。

 

附件4

2026年邵武市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组织实施本辖区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加快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严防辖区内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建设内容

  (一)强制免疫种类和区域

1.对全市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非免疫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生物安全隔离区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有关企业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2.对全市所有猪、牛、羊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对所有牛羊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

3.对全市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开展非免疫净化的养殖场(户)报经邵武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可不实施免疫。

(二)免疫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三、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

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分配下达邵武市19个乡(镇)、街道。

(二)补助标准

强制免疫补助经费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畜禽的饲养量、免疫效果评价情况以及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实施和推动情况、布病防控等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补助。

四、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各乡(镇)、街道2026年度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省级以上配套,以及免疫效果评价、人员防护,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以及在实施强制免疫、监测评价过程中对造成应激死亡动物的补偿等。在完成强制免疫任务的前提下,可统筹用于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2026年度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经费可从本次下达补助经费中列支。各地要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103号)和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闽农计20251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辖区先打后补工作,及时审核发放补助经费。

(二)各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遵守项目管理流程,严格资金使用监管,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各地要在《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确定的使用范围内规范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开支、偿还债务和垫资、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动物防疫无关的支出。不得将强制免疫补助经费用作本级财政应承担的强制免疫疫苗配套等经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差旅等基本支出。

(三)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及时填报或更新经费使用进展情况,并按时完成绩效填报。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对资金未及时支出的,要督促整改,并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政策落地和项目落实。

(四)各地要在资金使用范围内用好用足强制免疫补助资金,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切实解决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制定本辖区资金使用方案,抓紧时间组织项目实施,要组织做好本辖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时跟踪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作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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