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坑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坑乡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监督指导责任
清单(试行)》的通知
各村、乡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际,进一步明晰乡村两级监管职责,压实监督责任,规范管理流程,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提升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经研究同意,现将《金坑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监督指导责任清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清单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抓好贯彻落实,切实筑牢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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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金坑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0日
金坑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监督指导
责任清单(试行)
一、总则
(一)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监督管理,规范基层权力运行,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上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市级监管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二)适用范围
本清单适用于乡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两委”、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涵盖全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处置、公开等全流程监督管理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坚持依法依规管理,严守政策纪律底线;坚持权责明晰对等,细化分级监督职责;坚持全程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监督权利;坚持问题闭环管控,强化追责问责力度。
二、乡级监管监督责任
(一)统筹部署监管工作。牵头落实上级“三资”监管工作部署,制定全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各项监管任务落地。
(二)业务指导与培训。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政策解读,指导村级规范开展财务核算、资产资源登记、合同管理等工作,提升乡村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村级“三资”管理、财务收支、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排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四)审核审批管控。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三资”事项报备、审核审批制度,对村级大额资金支出、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五)台账与平台管理。督促村级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指导规范使用上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做好数据录入、动态更新、档案管理工作。
(六)问题整改督办。对监督检查、群众举报、上级反馈的“三资”管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全程督办整改,实行销号管理。
(七)信访诉求处置。及时受理、核查、处置群众反映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信访举报、意见建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回应群众关切。
(八)执纪监督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履职不力、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等行为,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村级主体管理责任
(一)民主决策责任。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涉及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必须依规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坚决杜绝个人决策、违规决策。
(二)资金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村财乡管制度,集体所有收入全额上缴专户管理,规范资金支出审批流程,严禁坐收坐支、白条入账、私设小金库、违规挪用资金。
(三)资产管理责任。全面摸排核实集体资产底数,建立资产台账,规范集体资产出租、处置、运营流程,严格合同签订、履约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四)资源管理责任。规范集体土地、林地、水面等资源发包、租赁、流转程序,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资源发包合法合规、收益足额收缴。
(五)公开公示责任。按照规定时限、内容、形式,全面公开村级财务收支、“三资”变动、重大事项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六)台账档案责任。专人负责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台账、合同、凭证等档案资料,做到台账清晰、账实相符、档案完整。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
(一)事前监督。参与村级“三资”重大事项商议、决策全过程,监督决策程序合规性,对违规事项及时提出异议并上报。
(二)事中监督。审核村级财务票据、资金支出、合同协议、资产资源处置流程,对违规操作、不合理支出及时制止并上报。
(三)事后监督。核对村级“三资”台账、财务账目、公开内容,监督事项落实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并及时反馈。
(四)整改监督。跟踪督促村级“三资”管理问题整改落实,及时向乡级相关部门反馈整改进展。
五、重点监管禁止事项
严禁侵占、截留、挪用、私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严禁未经民主决策程序,擅自处置集体资产、发包集体资源。严禁违规举债、违规出借集体资金、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严禁虚列开支、虚假票据、套取集体资金,杜绝账外账、小金库。严禁低价发包、暗箱操作、签订虚假合同、人情合同。严禁不按规定公开“三资”管理信息,或公开内容弄虚作假。严禁规避监管、违规实施村级集体投资工程项目。严禁阻挠、干扰村务监督委员会及上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六、监督管理流程
日常监管流程:村级自查自纠→乡级督查核查→梳理问题清单→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落实→复核验收销号。
重大事项流程:村“两委”提议→民主议事决策→村监委监督→乡级报备审核→组织实施→全程公开→归档备案。
七、责任追究
对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监督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制度不执行、整改不彻底,造成集体资产损失、引发群众不满、影响基层稳定的,依规依纪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通报批评、追责问责;涉嫌违纪违法的,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八、附则
本责任清单由邵武市金坑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后续根据上级政策要求及工作实际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