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议制度遵循公开、透明、规范、民主、有效的原则,评议过程中注重发挥民主集中制。
二、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评议组织指导工作。
三、成立以办公室、工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员等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小组。
四、评议小组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的意见。
五、评议的主要内容有:
1、股室(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执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情况;
3、政务公开具体事项执行情况。主要是对办事的标准、时 限、要求及行政许可结果等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5、政府信息公开决策过程进行评议。主要是在对内部公开事项的制定过程中让群众参与评议,使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重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在执行评议制度的基础上要严格执行评议制度,未经评议而公开的,直接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对公开后的不良后果负全责。重大政务公开事项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