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精神和省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经市林业局研究,决定将我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推向社会中介服务市场。经发布公告、中介机构报名、组织专家评审及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确定了南靖县瑞衡林业服务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泉州市德泉林业服务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松雨(福建)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等3家单位为邵武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入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期限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原由林业部门负责的伐区规划设计业务截止2020年9月30日),暂定一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中介服务机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服务片区划分
为方便林农办事和保证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将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及其他国有林业经营单位划分为3个片区,由入选的3家中介机构分别负责1个片区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服务工作。经现场抽签确认入选的3家中介机构的服务片区分别对应如下:
一片区:水北镇、实验林场、大埠岗镇、洪墩镇、张厝乡、张厝场、桂林乡、二都场、和平镇
服务机构:泉州市德泉林业服务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
办公地址:邵武市华光路越秀苑A幢10号
业务联系电话:18039760812(邓先生)
二片区:营林公司、吴家塘镇、卫闽镇、肖家坊镇、金坑乡、沿山镇、城郊镇、龙湖场
服务机构:松雨(福建)农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
办公地址:邵武市熙春路443号天福新村16幢1层
业务联系电话:13950688088(陈先生)
三片区:洪墩场、山口场、下沙镇、长兴公司、大竹镇、拿口镇、槎溪场、城区
服务机构:南靖县瑞衡林业服务有限公司邵武分公司
办公地址:邵武市八一南路55号二楼
业务联系电话:13313907727(吴女士)
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
集体或个人林权所有者在采伐之前向当地林业站提交林业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采伐,由林业站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满足采伐申请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国有林场、营林公司、长兴公司在采伐之前向邵武市国有林场提交林业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采伐,由邵武市国有林场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是否满足采伐申请条件,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相关单位并说明原因。
符合采伐条件,且满足当年采伐计划指标限额要求的,由业主(含国有单位)将齐全的申请材料交给负责所在片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服务的相应中介机构。由中介服务机构在福建省林业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森林采伐管理系统)中上报,在获得采伐规划设计号后,及时对业主所申请采伐山场进行伐区调查规划设计。中介服务机构根据《福建省伐区调查设计质量检查办法》(试行)、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88-1998《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程》、《福建省林业局关于修订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规划设计工作。中介服务机构对设计成果负责,需向业主提交符合相关《行业标准》质量要求的设计成果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及其他相关业务。集体或个人采伐山场的规划设计成果(含伐区调查设计书等)分别在林业站、行政村公告栏公示5天。
中介服务机构实行有偿服务,伐区调查设计收费标准以南平市物价局南政价〔2016〕13号文为参考实行市场定价,或向物价管理部门申请通过听证程序批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但在新的收费标准公布之前不得高于南政价〔2016〕13号文标准。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开展受有关《行业标准》的约束,同时接受邵武市林业局对设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市林业局将根据《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福建省伐区调查设计质量检查办法》(试行)、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88-1998《伐区调查设计技术规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伐区调查规划设计质量进行抽查。有关中介服务机构伐区第一次检查出现不合格的,给予书面警告;伐区第二次检查出现不合格的,给予通报;伐区第三次检查出现不合格的,取消该机构从事邵武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中介服务资格,并且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将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推向中介服务市场是国务院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和国家及省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林业站及有关单位要负责将本辖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中介服务机构的单位名称、办公地址、业务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在本单位办事公告栏进行张榜公告,并主动做好林农、业主与服务机构之间的对接联系工作,同时要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调查规划设计业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调查规划设计质量和林农的利益不因改革而受到影响。
以上通知请认真执行。
邵武市林业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