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邵武市委办公室 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武市全面实施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2021年邵武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规定,我局制定了《加强林政资源管理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武市林业局
2021年9月16日
加强林政资源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林长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根据《中共邵武市委办公室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武市全面实施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2021年邵武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市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天上看、地上巡、网上管、严打击等措施,达到林政资源管理成效明显、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森林督查违法图斑逐年减少的目标,确保林区安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林地(湿地)管理。加强林地(湿地)管理、严格林地(湿地)用途管制。
1、做好林地(湿地)巡查。林地(湿地)保护管理由辖区林业站负责,各林业经营单位和国有林场配合监管。各林业站按照上报的林地巡查名单划定责任片区,将巡查责任落实到人,做好林地巡查。各片区巡查责任人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同时充分发挥专业护林员巡山护林作用,发现林地(湿地)未批先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书面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2、做好建设项目用林服务。各林业站要提前介入各类建设项目,做好用林服务,向有关工程项目用地单位宣传征占用林地的法律、法规和用林政策,在项目前期主动了解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林地的情况、面积,提前规避生态保护红线和重点生态区域。申请人申报征占林地手续后,林业站要及时提交使用林地小班一览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现状图、山林权属凭证等材料,提高审核审批效率。对已审批的项目,林业站要从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红线图放样等环节,全程进行指导服务,防止少批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对已办理农转用手续的林地,林业站应及时办理林地核消手续。
3、做好临时占用林地恢复。用地单位需临时占用林地应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林业站要在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督促用地单位按照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恢复植被,并将造林成果报送局营林股,由营林股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验收工作。各林业站要将审批的征占林地和临时用地四至范围告知分片责任区巡查人员和专业护林员,加强巡护监管,以便在巡护过程中更好甄别合法使用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二)加强森林采伐监管。严格落实《邵武市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邵林综〔2020〕55号)文件精神,林地上林木执行凭证采伐制度。
1、抓好伐区设计质量。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开展受有关《行业标准》的约束,同时接受邵武市林业局对伐区设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每季度由资源管理股组织技术人员对中介服务机构伐区设计质量进行抽检,对抽查质量不合格的,按照《邵武市林业局关于林业调查规化设计中介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处理。
2、抓好伐区设计拨交定界。第三方中介设计单位在伐区调查设计时,应用平板结合林权证(不动产权证)四至、2000地理信息图层小班界限确认伐区位置,做好固定的采伐界线标识,拍照留档,并现场告知采伐业主,签订采伐四至界线认定书一式两份,一份业主留存,另一份由第三方转交林业站,林业站依据采伐四至界线认定书发放采伐许可证。
国有林业经营单位与采伐委托队或招标中标业主现场平板核对伐区界线,做好伐前拨交手续。
3、抓好伐中、伐后监督检查。各林业站要经常性对采伐伐区作业山场进行技术指导,直至采伐伐区作业结束。择伐伐区主要指导业主按照设计书设计的采伐强度、范围、树种、采伐方式进行采伐;皆伐伐区主要指导业主按照采伐证四至界线进行采伐。指导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并对超出采伐证设计要求的及时查处,避免小案变大案。
国有林业经营单位要执行伐前拨交、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制度,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要参与伐前拨交和伐后验收。
各林业站、国有林业经营单位要将审批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四至范围告知分片责任区巡查人员和专业护林员,加强巡护监管,以便在巡护过程中更好甄别合法采伐和非法采伐行为。
(三)加强木材加工企业管理。林业站要按照《邵武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邵武市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邵林综〔2020〕40号)要求抓好辖区内木材加工企业管理,以建立木材进出仓台账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为抓手,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服务和监管,监督木材加工企业依法经营。各林业站要根据出入库台账结存木材数量比对,发现数量不符的,及时现场核查,若核对采伐证办证数量与实际销售数量不符,统一交由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核查源头。
(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继续按照“乡聘、站管、村监督”模式招聘、充实专业护林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护林员作用,实行“日巡、月查、季评”的考评制度,“联片、联合、联动”的巡护机制,确保每块林地都有专业护林员负责管护。要充分利用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林业站、护林员三支队伍,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对森林督查违法图斑的查处力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各林业执法单位应及时上报局林政股,由林政股审核后移送市公安局立案查处,不得以罚代刑。
各林业站和执法大队对非法开垦、非法占用林地和非法采伐案件查处后,要督促违法业主在处罚决定书的限期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经验收后拍照存档,案件终结。对到期后,拒不履行的,统一上报局林政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督查组,每年督查二次,分邵东、邵南2个小组,每个小组由副局长带队,相关股室部门参加考核督查。督查主要内容有:
1、巡护情况:主要督查林业站分片责任区巡查情况(看巡查记录)、专业护林业员管理巡护情况、网格化管理情况等。
2、伐区监管情况:主要督查伐区设计质量抽查及伐前拨交定界(抽查第三方设计单位)、伐中伐后监管(看记录)、伐后采伐质量抽查等情况。
3、案件查处情况:督查涉林案件查处情况,属自己发现并处理(不扣分)、上级发现或转办案件(事前已处理的,不扣分;事后处理的适当扣分;未处理的加重扣分)、涉刑未及时移送或以罚代刑从重处理等。
4、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和查处情况: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准确率、数据上报情况、违法图斑查处情况,要求做到图斑件件消号等。
5、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情况:督查临时占用林地到期后的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情况、违法使用林地案件恢复植被或补办征地手续情况、违法采伐案件补种树木情况等
(二)督查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别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至90分,含80分)、合格(60分至80分,含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考核结果列入绩效考评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绩效奖以及工作岗位调整的内容;对失责、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