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公安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南平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行〔2019〕15号)、《南平市民政局 南平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南平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2019〕2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邵武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邵武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
邵武市民政局 邵武市公安局
邵武市自然资源局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邵武市交通运输局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4 月 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邵武市进一步清理整治
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来,我市按照福建省、南平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要求清理了一些不规范地名,但仍然存在一些“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以下简称“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地名文化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公安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行〔2019〕15号)和《南平市民政局 南平市公安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南平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民〔2019〕2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 紧密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进一步提升地名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地名在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百姓生活、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要坚持审慎稳妥、依法实施,以人为本、便民利民,体现特色、传承文脉,依法依规、标本兼治的原则。严格按照《列入清理整治范围的不规范地名认定原则和
标准》(民发〔2018〕146号文附件)执行。
二、目标任务
(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处理。重点要把社会影响恶劣、各方反映集中的城镇新建居民区、大型建筑物中的“洋”地名坚决予以清理整治。
(二)清理更新不规范地名信息。对标注不规范地名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居民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对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
(三)推进标准地名使用。民政部门和相关领域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经过标准化处理的地名向社会公布,并推广使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制作公告、文件、牌匾、商标、地图以及设置地名标志、交通标志时,应使用标准地名。要加强对地名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使用不规范地名的行为。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依托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各有关部门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自觉使用标准地名。
三、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全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居民区、建筑物、街路巷等不规范地名及不规范地名标志信息的清理整治。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管辖的交通标志牌、居民身份户籍等不规范地名信息的清理整治。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涉及本职责范围内的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中使用的不规范地名信息的清理整治。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不规范的公路交通标志的清理整治。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或企业网络电子地图上等不规范地名信息、载体的清理整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涉及职责范围内的户外标牌标识以及工商注册登记等不规范地名地址信息的清理整治。配合有关部门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清理房地产广告中的不规范地名。
四、实施步骤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此次整治工作从2019年2月开始,至2019年10月结束,分五个步骤实施。
(一)工作部署
由民政局牵头成立全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挂靠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负责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二)摸底排查
4月中旬前,民政局牵头,明确不规范地名的认定原则和标准,组织相关部门做好摸排工作,指导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摸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不规范的地名,报送民政部门和上级相关部门。
(三)清理整治
4月30日前,各相关部门对不规范地名初步名单进行会商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论证,提出清理整治清单。
5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机构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召开听证会,最终确定不规范地名清单并及时向社会示。
6月30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完成不规范地名的更名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管理权限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更名,并将更名后的标准地名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更名的结果,及时清理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中的不规范地名信息,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联合强制执行。
9月30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完成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及户外广告标牌、地图领域中的不规范地名信息清理工作,并及时变更相关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
(四)健全机制
一要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民政局牵头建立市级相关部门联络员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络员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各有关单位也要相应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及时解决疑难问题,推动工作按时完成。
二要完善地名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要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为契机,健全地名命名审批机制,严格按照《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关于“地名命名、更名须经民政部门审核或征求意见或备案”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将地名命名关口前移,推进地名标准化,切实从源头上杜绝“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的产生。
(五)总结经验
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基本完成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将总结材料报送同级民政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各单位汇总后于2019年10月10日前报民政局。总结内容应包括:主要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实具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本地政府支持,及时向本地政府报告工作部署和推进情况。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全程督导,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部门职责,做好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和相关信息更新维护;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整体合力。对问题较多、清理难度较大的领域,要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坚决予以清理整治。
(三)定期报送信息
各有关部门在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周三(3、6、9月)要将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亮点、典型经验及问题和建议等相关信息及时报民政局,由民政部门汇总后上报南平市民政局。
(四)积极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深入宣传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重要意义、清理整治重点。要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及时化解矛盾,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附件
邵武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
领导小组及联络员名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虞木根 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 陈汉贤 市公安局副局长
肖玉兰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 林锦霖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林文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余喜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洪爱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联络员名单如下:
单 位 |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
市民政局 | 邓青华 | 股 长 | 18950677570 |
市公安局 | 查 烨 | 副大队长 | 13599302187 |
市自然资源局 | 林 崧 | 科 员 | 18259908668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严 锋 | 股 长 | 13905997273 |
市交通运输局 | 吴建斌 | 股 长 | 13950611566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沈绍娟 | 科 员 | 1595993554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