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邵武市委组织部 邵武市民政局 邵武市财政局 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邵武市实施《南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细则的通知
邵民〔2022〕9号

各街道办事处、城郊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社区工作者是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的重要力量根据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民政局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民〔202159号)。现将邵武市实施细则具体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各社区职数配备

根据南平市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根据社区规模、人口数量、管理幅度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数量,经县(市、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结合我市实际,调整各社区职数配备为: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辖区人口(常住人口)设置,一般3000人以下的社区设置4人;30015000人的社区设置5人;5000人以上到1万人的社区设置6人;1万人以上的社区设置7人;原则上最多不超7人。

二、确定基本报酬的起始标准

根据南平市文件要求社区工作者月基本报酬的最低起始标准按照当年度县(市、区)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大学专科毕业生试用期满聘为十级职员应发工资的70%确定,具体起始标准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结合我市实际,社区工作者月基本报酬起始标准确定为当年度县(市、区)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大学专科毕业生试用期满聘为十级职员应发工资的100%

三、确定市级财政核拨和乡镇、街道自筹经费的分配

根据南平市文件要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由各县(市、区)、街道(乡镇)落实所需经费。结合我市实际,明确市级财政核拨和乡镇、街道自筹部分。所有社区工作者基本工资起始标准部分、以基本报酬起始标准为缴交基数的养老保险的80%(缴纳比例按16%计算)、正职绩效工资的起始标准部分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其余部分由乡镇、街道按照管理办法标准自行研究解决。

四、保留社区撤并后人员的相关经费

我市现有39个城市社区,因人口外流等历史原因,拟对水北街道的王宝瑖和车家园社区合并,晒口街道5个社区合并为3个(碓下和云屏社区、下沙和洒溪桥社区合并,保留晒口社区),合并后调整至36个城市社区。撤并后以上社区多余职数暂时保留,根据离岗情况逐步消化,按照实有人数预算工资。(现有社区主干待遇也予以保留,待换届或退休逐步消化。)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11日起执行,未涉及部分仍按照《关于印发〈南平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民〔202159号)文件执行。

 

 

 

中共邵武市委组织部         邵武市民政局

 

 

邵武市财政局       邵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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