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打假
【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9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在邵武市XX农资经营部内检查中发现,该经营部农药产品展示货架旁的农资存放处发现两箱“海珍威双猫神”鼠药(0.005%溴鼠灵毒饵),农药登记证号:PD20091904,生产批准证书号:HNP 31026 H0046,产品标准号:Q/GHRX 13-2000,生产商:上海高伦现代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北环路一巷四号,规格:50克/包,共计101包。杀鼠剂属于限制使用农药的前22种,实行定点经营,当事人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杀鼠剂,超出其申领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经调查,该经营部无证经营的农药“海珍威双猫神”是2025年3月10日在街上流动商贩那里购买的,没有进货凭证,总共购买了110包,合计260元,已销售9包,售价3元/包。以上无证经营的农药货值合计260元,违法所得27元。
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超出经营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或者利用互联网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按照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处理”。该经营部涉嫌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其经营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农药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之规定,依据闽农综《福建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2025年4月15日结案。
【处理结果】
1、没收无证经营的农药“海珍威双猫神”101包。
2、没收无证经营农药的违法所得27元。
3、无证经营农药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027元。
【典型意义】
开展农资打假行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能净化市场环境,保护合法经营主体的权益,促进农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农资是农民生产投入的重要成本,打假能防止农民花“冤枉钱”购买伪劣产品,减少经济损失,同时避免因使用假农资引发的纠纷,稳定农村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