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邵武市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一件事”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邵武市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一件事”
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绿色产业发集聚,加强园区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营造更加快捷便利的审批服务环境,围绕高质量满足企业投资项目对政务服务需求的导向,以压缩审批时限、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为目标,以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政府部门服务企业的效能为抓手,进一步创新服务内涵与外延,提升服务深度和质量,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阶段性要求
第一阶段:项目入园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起所有进入邵武各园区(含“小微园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
(二)入园评审标准
1.总投资。引进经济开发区和金塘工业园区项目原则上总投资不得低于1亿元(含土地、厂房、设备)。
2.亩均投资强度。经济开发区引进项目亩均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220万元/亩,金塘工业园区引进项目亩均投资强度原则上不得低于350万元/亩。
3.亩均税收。经济开发区引进项目达产达效后年亩均税收原则上不得低于10万元/亩,金塘工业园区引进项目达产达效后年亩均税收原则上不得低于30万元/亩。
4.亩均产值。经济开发区引进项目达产达效后年亩均产值原则上不得低于250万元/亩,金塘工业园区引进项目达产达效后年亩均产值原则上不得低于500万元/亩。
5.能源消耗强度。经济开发区和金塘工业园区引进项目能源产出率原则上应大于或等于3万元/吨标煤。化工产业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原则上应小于或等于1吨标煤/万元,其他产业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原则上应小于或等于0.6吨标煤/万元。
(三)评审机构职责
1.邵武市项目入园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园区和自然资源的领导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市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金塘工业园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项目初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入园联合评审,经组长或副组长同意,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能部门和专家评审。
2.部门职责分工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项目入园评审前期申请受理、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编制“落地一件事”实施细则、承接企业入园申请、“交地即颁证、交地即开工”等工作。
邵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金塘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收集各园区的工业企业入园项目(含新建、扩建、迁建、改建及重组盘活等,下同),根据园区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结合入园项目产业、投资强度、税收强度等准入条件,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评估。负责召集联合评审会议。
市发改和科技局:牵头负责收集经济开发区、金塘工业园区以外需落地项目,主要对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关联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市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对项目的规模、工艺技术装备水平、能耗和产品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评估。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有土地使用标准的项目,在用地选址、投资强度、效益、项目用地规模等方面进行评估;土地招拍挂后服务指导企业入园完成“交地即颁证、交地即开工”。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项目安全风险情况评估。
邵武生态环境局:负责对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进行评估。
市住建局:负责对项目工程建设中和建设后的有关方面进行评估。
市林业局:负责对项目林地征用、占用情况进行评估。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项目在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情况进行评估。
市财政局和税务局负责对项目经济效益情况进行评估。
(四)评审程序
1.入园材料收集。根据企业落户意向与相关园区进行初步沟通,确定初步选址意向。企业填写《邵武市园区工业企业入园项目评审申请表》,并根据《企业入园一次性告知单》准备相关材料,登入省网办事大厅邵武旗舰店“落地一件事”专栏进行材料录入。材料准备齐全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起初审,转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2.初审。一是项目材料评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二是项目现场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项目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三是提出项目初审意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项目申报材料和现场考察报告进行初步评审,并形成初步评审意见报领导小组集中评审。初审意见包括安全、环保、能耗、用地等内容。
3.项目联审。领导小组召开职能部门和专家评审会议,对项目初审意见进行联合评审并形成集中联审意见。
4.审定。领导小组联合评审意见报邵武市人民政府审定,确定入园企业名单。
第二阶段:交地即颁证、即开工
按照重点项目代办“三提前”要求,强化政府部门“靠前服务、提前服务”的意识,精准对接企业入园承诺,对《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并审联批。
交地即颁证。以《交地确认书》签订为时间节点,引导企业提前做好公司设立登记、营业执照办理、权籍调查测绘、土地出让金及各项税费缴纳、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等相关手续,做到交地即颁证。
交地即开工。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为时间节点,根据企业提交的“交地即开工”申请,实行进度时间倒排,职能部门提前介入、全程服务。一是招商阶段。根据入园联合审评审定意见,提前做好项目策划、联合勘验,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影响评价。二是供地前期。引导企业提前做好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纸审查等基础工作。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前,根据图审进度,对条件成熟的部分建筑单元,采取并审联批的方式,同步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手续。三是工程开工。项目正式交地时,同步核发《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确保交地交证、工程开工同步进行,压缩企业建设的时限。
第三阶段:竣工联合验收
依托工程项目审批系统,对工程项目竣工后实行限时联合验收,具体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土地核验、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档案验收。联合竣工验收由住建部门牵头,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参加。
(一)联合竣工验收流程
按照“材料预审、验收预约、窗口申报、部门审批、反馈意见、联合出文”五个环节,实行线上预约申报审批。
(二)申请联合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2.已按照规划许可要求完成建设,具备规划核实条件。
3.已按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完成建设。
4.已按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人防技术标准完成建设。
5.已完成水、电、气(有条件的)、通信和广电网络(有规定的)等公共设施接入。
6.联合验收所涉及的有关测绘、检测工作已完成。
(三)申请联合竣工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申请表。
2.竣工验收图。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有关验收资料。
(四)联合竣工验收要求
1.行政服务中心收到建设单位联合竣工验收申请后,对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出具《联合竣工验收受理通知书》,并当日告知验收牵头部门。
2.联合竣工验收牵头部门应在收到行政服务中心告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组织并通知联合竣工验收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查验;相关职能部门到达现场后,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查验。相关职能部门认为无需到现场查验的,应在接到通知当天向牵头部门书面反馈本部门竣工验收意见。
3.联合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完善运行机制
依托信息化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实现“一件事”套餐全生命周期服务。
(一)“一企一档”管理机制。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健全电子档案库,建立“一企一档”管理制度,实现对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跟踪管理和精准服务。
(二)并审联批工作机制。取消事项审批的前置与后置关系。对于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单个审批事项,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同步审核,依法限时审批办结;对多个审批事项之间具有紧密关联性的,合并到同一审批阶段,强化审批单位服务前移、协同并行,初审意见相互推送,以耗时最长的审批事项为限时上限节点同步交叉进行,限时审批办结,建立“六个一”审批服务推进机制,
1.一个平台收件。统一收件平台,由承诺件综合受理窗口或无差别受理窗口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收件,对办件进行预审核。
2.一个窗口协调。承诺件综合受理窗口和无差别受理窗口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收件,在对办件进行预审核后,确定审批的牵头部门,并对办件进行分发。
3.一个部门牵头。牵头部门在收到办件提示后,应及时提请市重点项目审批工作领导小组或行政服务中心,根据项目审批路线图召开“一项目一议”会商会议,发起联合勘验、同步审核、并行审批。
4.一套审批流程。具体包括:许可预告、服务前移、一窗受理、内部运转、会商推进、并行审核、限时审批、监控测评。
5.一个窗口出件。按照“应快则快”的原则,在相关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后,统一由行政服务中心出件。
6.一套监测保障。在牵头部门发起联合勘验、同步审核、并行审批后,由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办件跟踪、网上电子监察等,及时反馈办理进度、通报审批过程存在的问题,督促部门限时办结。
(三)重点项目审批代办机制。巩固提升市重点项目审批代办工作机制,按照项目供地前期、项目建设审批、项目开工后期三个阶段,进一步优化联合勘验、一项目一议、代办会商、服务延伸、联合验收等代办流程,提升代办工作的实效性。
(四)审批服务提升机制。以行政服务中心扩容提质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契机,提升平台统一收件功能,改革审批窗口设置,设立承诺件综合受理区,充实承诺件综合受理区的前台收件人员,提高业务技能;设置无差别受理窗口,对审批服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实行按责转办,提高办件办理的针对性;强化帮办代办效能,发挥投资项目代办中心的受理引导、登记备案、跟踪协调的作用;加强对分中心的业务指导,提高行政服务中心吴家塘分中心、城郊分中心的办件受理和预审水平,使金塘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审批事项做到就近办、马上办。
(五)权责运行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审批服务责任追究制度,在并审过程中,审批部门和项目代办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或有“推、拖”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及“吃、拿、卡、要”问题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容缺受理与失信惩戒机制。容缺受理:报批事项在申报材料要件齐全、次要件材料部分欠缺的情况下,由业主作出承诺后实行容缺受理,业主需在最后一个审批决定作出之前补齐材料,如受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导致无法及时提交材料的,允许企业在联合验收之前补齐。失信惩戒:在推进并审联批过程中,企业如有无故刁难不配合、无故拖延审批流程推进或不按承诺补齐容缺受理欠缺资料的,可认定为违诺不可信,并责成企业退出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一件事机制。
(七)项目考核预警机制。为推进项目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对列入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一件事机制的企业,应根据企业入园承诺,制定项目建设的总体路线图,明确每个建设阶段的时间节点,实行“蓝、橙、红”预警,对企业项目的建设推进意愿、审批部门的服务效能和项目的引进单位代办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凡项目推进考核为“橙色”的,审批事项给予挂起,并对企业和项目服务单位进行提示预警;考核为“红色”的,责成企业退出企业投资项目落地一件事机制,并对项目服务单位给予通报。
附件:1.邵武市园区工业企业入园项目评审申请表
2.邵武市企业项目入园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3.入园项目“交地即颁证、交地即开工”申请书
4.入园项目“交地即开工”计划安排表
5.企业项目“落地一件事”流程图
6.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一次性告知清单
附件1
邵武市园区工业企业入园项目评审申请表
一 | 入园项目或企业现有情况 |
企业名称 |
|
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
|
企业注册资金(万元) |
|
年销售收入(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
总资产(万元) |
|
上缴税收(万元) |
|
二 | 拟入园项目或企业计划投资情况 |
项目名称 |
|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万元) (附:项目投资概算书) |
|
申请进入的工业园及片区 |
|
项目计划用地(亩) |
|
项目建设期限(月)(如分期实施的,须分期分阶段说明) |
|
预计年销售收入(万元) |
|
预计年利税(万元) |
|
主要生产产品 |
|
是否具备产品生产资质(如无的,业主拟申请获批的时限是) |
|
三 | 附件(原企业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 |
1.营业执照; ( ) | 2.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身份证;( ) |
3.财务审计报告; ( ) | 4.验资评估报告; ( ) |
5.银行信誉情况证明; ( ) |
|
申请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邵武市企业项目入园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评估条件 | 评估所需材料 | 评估方式 | 所需 工作日 | 评估单位 |
产业政策符合性评估 | 项目简介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对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审核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 1 | 市发改和科技局 |
是否为工业扩建、迁建、改建及重组盘活等项目,对属于工业技改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不予备案,鼓励类、允许类予以备案。 | 通过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申请表 | 通过福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评估 | 3 | 市工信和商务局 |
用地政策符合性评估 | 1.预申请项目用地红线图(须附有经市评审组评审通过的拟供地红线图)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核对用地红线是否在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投资强度、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情况进行评估 | 3 | 市自然资源局 |
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1.项目用地红线 2.项目立项文件 | 现场勘查、核对图纸,并对项目评估 | 2—3 | 市林业局 |
达到《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符合(国市监注〔2022〕24号)《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要求。 |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股东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
|
| 市市场监管局 |
项目经济效益情况进行评估 | 无 | 无 | 无 | 市税务局 |
项目经济效益情况进行评估 |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企业编制有关财务数据测算表,提供一系列的财务数据,如总投资、生产成本、收入、税费、利润、项目寿命期等。 3.园区出让工业用地亩数。 4.参考税务部门的行业及可比企业年度税收情况。 5.参考自然资源局亩均投资强度评估材料。 6.参考统计局同行业可比企业的产值。 | 在企业财务测算的基础上,对比同行业企业的生产成本、收入、税费、利润、资金利润率和内部效益率等一系列财务数据,结合企业亩均税收、亩均产值及投资强度进行综合分析 | 3 | 市财政局 |
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进行评估 | 1.选址规划用地的符合性分析 2.企业的生产工艺及产排污环节分析 3.污染物排放因子种类和排放量 4.环保的治理措施及方案 5.“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 6.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7.与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 无 | 无 | 邵武生态环境局 |
项目工程建设方面进行评估 | 无 | 入园后的工程建设监管 | 无 | 市住建局 |
项目安全风险情况评估 (项目入园后) |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安全条件和设施设计) 2.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的备案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新证(带储存批发、仓储)核发、延期、变更 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5.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核销 8.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转产、停产、停业 9.或者解散的处置方案的备案 10.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单位备案 | 现场核查、专家评审、资料评阅 | 无 | 市应急局 |
附件3
入园项目“交地即颁证、交地即开工”申请书
邵武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主要从事 生产,落地于 园区。已于 年 月 日签订项目意向书,为推进项目早投产,现申请入园项目“交地即颁证、交地即开工”服务,我公司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请予以准许提供“交地即颁证、交地即开工”服务。
项目名称:
申 请 人:
申请日期:
附件4
入园项目“交地即开工”计划安排表
政府服务 | 预警机制 | 项目申请阶段 | 企业协同 | 预警机制 | 完成时间节点 | ||||||
政府部门告知安评、环评办理程序、材料。 |
| 签订意向书 | 申请“交地即开工” |
|
| ||||||
政部门告知企业开办流程,所需材料。 |
| 企业开办一件事 | 公司注册登记 |
|
| ||||||
政府部门告知地块方案设计、总平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意见、人防审核意见书等各类图纸准备程序。 |
| 土管会研究确定 | 准备地块方案设计;总平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意见;人防审核意见书 |
|
| ||||||
告知挂牌流程及申请报名材料,同时政府部门业务股室先行预审项目地块设计方案、总平图等。 |
| 土地招拍挂 | 准备地块方案设计;总平图;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意见;人防审核意见书。提交挂牌申请所需资料、交预申请保证金;签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交土地出让价款 |
|
| ||||||
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提前介入材料预审。 |
|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 提交申请材料 |
|
| ||||||
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提前介入材料预审。 |
| 施工许可证核发 | 提交申请材料 |
|
|
注:预警机制“三色”管理,是根据《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三全机制”推动项目全方位管理的通知》要求,每月按项目进度将重点项目分为“红、黄、绿”三类,推进缓慢、投资率较低的项目亮红灯,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督办;推进相对滞后、投资率不高的项目亮黄灯,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并协调推动;按序时进度或超序时进度的项目亮绿灯,给予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通报表扬。
附件5
企业项目“落地一件事”流程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6
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一次性告知清单
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 备注 | |
1 |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A1 |
|
2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
|
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 |
|
4 |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
|
5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6 | 申请人应提交完成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材料 |
|
7 | 涉及社区、物业用房应提供相应验收报告 |
|
8 | 竣工图 |
|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 |
| |
1 | 消防验收申请(信息在线填写) |
|
2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附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合格报告),消防设施性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及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已验收的合格文件 |
|
3 |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 |
| |
1 | 施工单位竣工报告 |
|
2 | 监理单位质量评估报告 |
|
3 | 建设单位质量评估报告(没有监理单位的工程项目,应上传建设单位质量评估报告,有监理单位的不必上传) |
|
4 | 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
|
5 | 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
|
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 |
| |
1 | 人防工程竣工图 |
|
2 | 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实施预案 |
|
3 | 由联合测量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测量报告 |
|
4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
5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
五、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及档案认可核发 |
| |
1 | 移交书、移交目录 |
|
2 | 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已整理装订)和电子档案各一套(含工程准备、监理、施工、预验收阶段文件及竣工图) |
|
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 |
1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系统在线填单) |
|
2 |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仅限住宅工程) |
|
3 | 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
|
4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建工程项目提供) |
|
5 | 联合竣工验收合格文书 |
|
6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市政工程项目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