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墩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审批邵武市洪墩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洪政〔2024〕3号)收悉。根据邵武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邵武市洪墩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教育、民政、医疗卫生、文旅、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衔接,结合现有资源补齐规划区内基础服务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对需要新增的配套设施,在规划中予以明确。
三、经批准的《规划》是洪墩镇镇区未来建设发展的重要依据,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道路、绿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文物保护、河流水系等各项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和旅游局、林业局,邵武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特此批复。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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