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创城期间,大队成立了以傅昌应教导员为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副组长,各中队长为成员的创建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部署,认真研究工作措施,把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领导责任落实、工作人员落实、时间进度落实,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行动迅速,保持创建工作新常态。大队及时传达贯彻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会精神,要求全警参与,积极奋战,以“决战决胜、志在必得”的决心,全力打赢创城攻坚战。要求上路民警从严查处车辆、行人闯红灯,酒后驾驶,违法停车,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超速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文明创建工作,确保道路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全力营造严管严治新常态。
调整勤务,提高重点区域时段见警率。交通整治期间,大队将任务落实到每一个点段、每处路口。同时,大队每天在市区重要路口组织警力加大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以及对机动车随意停放、酒驾、骑摩托车超员、不戴头盔、电动车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并在市区容易拥堵的路段实行定人定点指挥疏导交通,进一步提高民警上路率、管事率。
广泛宣传,营造文明城市创建浓厚氛围。大队及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典型事故案例,同时借助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窗口、车驾管服务窗口,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多形式、多渠道,对创建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整治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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