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南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南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南司〔2022〕75号)要求,我市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76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
二、起草过程
对照规范性文件清单安排专人,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清理核对,由邵武市司法局牵头,发改和科技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和商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国建发等部门意见参与起草。并于2024年4月向各单位发布征求意见情况表,各涉及单位均回复无意见。
三、具体情况
经清理,我市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总体情况为现行有效为62件,废止12件,拟修改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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