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的最新部署,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持续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进一步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有效激发潜在需求,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支持武夷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管理局关于“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自然资源〔2023〕84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南政办规〔2022〕2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的最新部署,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持续抓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进一步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有效激发潜在需求,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工作进展
邵武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制定由邵武市政府办公室起草,邵武市局牵头,向邵武市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理汇总。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支持武夷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南平市自然资源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管理局关于“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自然资源〔2023〕84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南政办规〔2022〕2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四、范围期限
本《通知》适用于邵武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地产项目。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以前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本实施意见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有冲突时,按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五、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一)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二)惠企政策提高建设品质:1.支持立体生态住宅建设;2.合理确定公建设施计容面积及商业配比;3.降低房地产开发配套成本;4.引导取消按揭贷款保证金;5.降低企业用地成本;6.优化房地产项目的审批和验收服务;(三)加强监管促进房地产消费:1.实施购房补助政策;2.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团购优惠;3.支持存量停车位去库存;4.补充公共租赁住房短板;5.推广“全域房票”制度;6.实行存量房“带押过户”合并登记服务;7.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8.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六、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邵武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执行。
七、关键词诠释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交房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当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首要任务。要完善融资协调机制组成,健全项目推送反馈管理,加大项目修复力度;加强“白名单”的审核把关;指导银行做好融资支持,进一步推动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有效激发潜在需求,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着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通知》由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官敏雄,电话:0599-6325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