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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薛金通等10人补办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批复

薛金通徐金树李碧英、谢长周、李红、孙明荣、兰洪彬、陈国永、王玉银、李侠:

报来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报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薛金通10人使用的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补办出让的建筑面积合计473.39平方米,核定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计算。

各补办出让人的具体姓名、出让地块座落、出让建筑面积、出让年限、应缴的土地出让金金额详见附件。

、你应在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到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的权利、义务和有关费用的缴纳按市自然资源局与你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条款执行。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须按规定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附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宗地清单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482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补办出让手续宗地清单

 

序号

宗地编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土地座落

土地

用途

补办出让批准建筑面积(平方米)

补交出让金金额(元)

出让

年限

(年)

1

SWB

24074

薛金通

闽(2022)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0559

聂家路275503室、9号杂物间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82.98

21500

70

2

SWB

24075

徐金树李碧英

闽(2022)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9654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191单元602室、2026号杂物间

93.80

24300

3

SWB24076

 

谢长周

李红

闽(2022)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8037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173单元312

69.43

18000

4

SWB24077

孙明荣

兰洪斌

闽(2023)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13606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14303室、10号杂物间

84.41

21900

5

SWB24078

陈国永

闽(2024)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5998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223单元512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71.67

18600

70

6

SWB24079

王玉银

李侠

闽(2022)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9488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223单元710

71.10

18400

合计

 

 

 

473.39

1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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