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补助对象: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覆膜面积为2亩以上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农膜使用户等。
3.补助内容:对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农膜使用大户等直接补助。推广应用的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确保农用地膜使用后能够有效回收。产品原材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的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
4.补助标准:加厚高强度地膜30元/亩(按亩用8公斤折算面积),共补贴84.9万。依据上报材料顺序,补完为止。
5.申报程序:
(1)申报、编册。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者向所在村(居民)委会上报使用种植面积和数量,由村(居民)委会和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街道社区发展中心负责核实并编制地膜科学使用汇总花名册,并将花名册上报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街道社区发展中心。花名册包括示范主体名称(姓名)、联系方式、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种植品种和面积等内容。
(2)补贴审核、发放。示范覆膜主体凭购买示范用地膜发票、银行流水及相应示范照片等相关资料向所在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街道社区发展中心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统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补助资金的拨付(提供资金拨付报告、拨款发票、地膜科学使用汇总花名册(附件4)、申请补助资金汇总表(附件5)、项目验收表(附件3)、公示照片),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合格后,补助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拨付至所在的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及时拨付至相应的示范主体。
咨询电话:0599-6331018
监督电话:0599-6322340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