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助对象:2025年福建省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
三、申报条件
(一)面积要求:闽产道地药材单品种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二)种源鉴定:种源为科研院校或行业专家鉴定的国家药典品种或地方特色药材品种。
(三)环境质量:中药材基地土壤、水源、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
(四)药材质量:药材质量符合国家或省级标准要求。
(五)建设内容:按照《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规范》要求。
(六)建设内容已列入“福九味”产业集群项目支持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补助标准
本省道地药材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完成后,并经验收合格,每个基地给予50万元补助。
四、申报材料
填报《福建省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申报书》,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程序
(一)属地审核。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并推荐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每个县(市、区)申报基地项目不超过3个。
(二)申报时间。申报材料于2024年11月19日前一式三份报至福建邵武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地址:邵武市通泰街道张三丰大道16号。
附件. 福建省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申报书
咨询电话:0599-6303969
监督电话:0599-6322340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福建省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申报书
申报品种: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一、企业或合作社基本概况
1.企业或合作社简介、组织架构、企业荣誉、主要经营产品、近三年销售情况、承担项目等;
2.申报品种概况
二、基地建设情况
1.基地及基地周边环境、租地合同(面积);
2.种质来源及种源基地建设情况;
3.基地模式(自建、公司+农户、合作社模式…);
4.初加工、晾晒或干燥场地、仓储条件介绍(附图片);
5.现有质量管理情况
三、全程可追溯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省级全程可追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要求编制)
1.拟采用中药材GAP追溯系统基本情况;
2.配套硬件设备系统建设内容;
3.中药材GAP 生产关键技术应用、培训计划、SOP 操作规程制订计划;
4.批次产品质量检测检验计划;
5.基地及产品宣传计划;
6.项目投入资金预算;
7.项目曾获得国家、省级或地市(县区)项目支持资金情况;
8.项目资金投入承诺函
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