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补助对象:产业园内科技水平高、规模效益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台企台农等涉台农业经营主体。
3.补助内容:农业基础设施、温室、基地、厂房等建设,闽台农业良种、技术、肥料、农药及机械设备的引进、合作开发及示范推广,农产品加工、农机企业设备购置,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休闲观光、生态环保等特色现代农业。
4.补助标准: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具体补助标准根据2025年邵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省级补助比例不限,补助给台农台企经营性项目的省级补助不得超过实际投入的50%。
5.申报程序:由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局根据2025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并根据当地产业发展情况统筹安排。
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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