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各有关金融机构:
《邵武市实施“整村振兴贷”项目的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邵武市实施“整村振兴贷”项目的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安排部署,强化金融要素保障,完善农村资源流转价格形成机制,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有效促进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积极谋划实施“整村振兴贷”项目的通知》(南政办〔2024〕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围绕产业兴旺、生态适宜、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单个行政村为单位,对整村资源进行流转,由金融机构为流入方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服务,满足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和实体经济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全力推进“三农”领域项目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长期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资源流转。主要是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使用权、农村资产资源使用经营权、林权及林下空间经营权等四类重点资源的流转。
(二)突出整村流转推进。既可以是单类资源的整村流转,也可以是各类重点资源综合的整村流转。可优先考虑常住人口100人以下的“空心村”和特色资源村。
(三)突出强农惠农富农。聚焦“强村富民”,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资源流转,围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积极谋划“整村振兴贷”项目,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抓好建章立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围绕项目实施目的和重点内容,因地制宜逐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确保“整村振兴贷”项目更好的实施落地。组建由市发改和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林业局、司法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邵武监管支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定期商讨研究推进“整村振兴贷”等相关事宜,做好项目整体推进、业务指导和监督审查等工作。(2月20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和科技局、财政局、司法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邵武监管支局)
第二阶段:抓好项目谋划。各乡(镇)、街道围绕各村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使用权、农村资产资源使用经营权、林权及林下空间经营权等重点资源,摸清闲置的、可流转的资源,挖掘优质资源,参照相关典型案例,选取2个有条件的村作为试点村,因地制宜的谋划申报2个体量大、层次高、综合性强的项目(1个正选、1个后备)。(2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各乡(镇)、街道)
第三阶段:抓好项目审核。建立县、乡分级审核制度。乡级层面,由乡(镇)、街道明确专人负责,组建工作小组,谋划申报项目,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进行项目前置性审查,确保各乡(镇)、街道至少遴选2个试点项目,汇总后经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签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县级层面,由市推进“整村振兴贷”项目工作专班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项目进行联审,汇总后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通过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的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反馈给各乡(镇)、街道。(定期开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和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林业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第四阶段:抓好项目对接。各乡(镇)、街道通过联审的项目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和招商。一是积极走出去招商。要组织人员到其他设区市以及江浙沪粤等发达地区招商,向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文旅结合企业推介“整村振兴贷”项目。二是借助平台引进来。充分利用“到南平去、助乡村兴”数字化平台和邵武市农村资源产权交易平台向社会发布“整村振兴贷”项目信息,招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是发挥乡村振兴公司作用。暂时没有招引到市场经营主体的项目,可由乡一级乡村振兴公司先行承接经营。对确定实施主体的项目,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推送给当地金融机构。(3月-12月,责任单位:市发改和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第五阶段:抓好项目落实。各乡(镇)、街道对实施主体明确、银行有意向贷款的项目,要组织项目实施主体和金融部门共同开展项目前期考察,加大扶持力度,跟踪项目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要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要求,及时编制项目可行性计划书。承贷主体要深入基层一线实地调研,根据项目设计建设内容,编制项目贷款计划书。金融部门要积极主动,提前介入,按照“储备一批、论证一批、成熟一批、确定一批、推进一批”的项目动态管理机制,指导经营主体做好贷款项目申报,明确项目实施单位、承贷主体和贷款偿还担保责任,核实配套资金来源,严格审核债务风险,合理确定项目贷款规模、利率定价,推进项目尽快流转和建设。(3月-12月,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邵武监管支局、各有关金融机构,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安排专人负责,组建工作小组,成员由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担当意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施“整村振兴贷”的重大意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转变作风,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将实施“整村振兴贷”、助力乡村振兴与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紧密结合,全面统筹推进“整村振兴贷”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途径,联合金融部门,通过现场沟通、案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强化宣传引导,深入推广,向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宣传“整村振兴贷”的实施目的、贷款流程、评级授信条件以及各类优惠措施等。要通过内、外部的专题简报、信息动态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展示“整村振兴贷”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成效,总结优秀经验做法,树立典型。
(四)加强跟踪督导。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谋划申报项目,做好项目对接、工作调度和现场核查,推动项目按序时进度建设。各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按项目归口,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指导、组织做好“整村振兴贷”项目谋划申报和建设等相关工作,有力有序推动项目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
邵武市实施“整村振兴贷”项目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邓炜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小林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龚德平 市发改和科技局副局长
练 玮 市司法局副局长
余德文 市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周新翊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韩元辉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杨开兴 市林业局局务会成员,保护区主任、书记
黄熙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邵武监管支局副局长
杨和仁 昭阳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陈 玲 通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光敏 水北街道四级主任科员
吴添明 晒口街道党工委统战委员
李 选 水北镇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吴秋生 拿口镇人大主席
李跃飞 大埠岗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
张一鸣 和平镇组织委员
张传文 沿山镇人大主席
吴卫平 城郊镇人大主席
李 慧 下沙镇人大主席
帅心悦 卫闽镇人大主席
吴 祯 肖家坊镇副镇长
黄春庚 大竹镇乡村发展中心主任
黄兴强 吴家塘镇副镇长
赖毅力 张厝乡人大主席
夏荣胜 金坑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
赖凤平 桂林乡人大主席
冯 宇 洪墩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张 毅 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做好实施“整村振兴贷”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科所所长张毅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