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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四批)
——水产品加工项目申报指南
2025-03-19 09:27 来源:邵武市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1.文件依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2号)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产加工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通知》(闽海渔〔202363等文件精神。

2.补助对象邵武市内具备加工能力的渔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等。补助对象应符合国家、地方水产品加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属于食品生产的,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件。

3.补助内容建设水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1条。

4.补助标准新建或更新改造水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新增投入总造价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申报程序项目按照“申报-批复-验收-绩效”的流程进行管理,由邵武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批复、现场验收等工作,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拨付,在项目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咨询电话:0599-6223995

监督电话:0599-6322340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

  附件下载:闽财农指〔2024〕122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闽海渔〔2023〕63号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产加工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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