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邵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邵武金塘工业园区金岭大道与泉岭路项目(一期)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
11.5694公顷。
(二)征地范围
东:界址线邻空地;西:北小段界址线邻空地,中小段界址线邻福建永晶科技有限公司,中段、南大段界址线邻空地;南:界址线邻空地;北:界址线邻金沙大道。具体位置详见《邵武金塘工业园区金岭大道与泉岭路项目(一期)红线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
吴家塘镇行岭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邵武金塘工业园区金岭大道与泉岭路项目(一期),为政府组织实施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吴家塘镇人民政府,吴家塘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工作。
(二)拟于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5月2日由吴家塘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权属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四)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征地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吴家塘镇人民政府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邵武金塘工业园区金岭大道与泉岭路项目(一期)红线图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