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提高技术到位率,提升粮油单产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邵武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5年在全市扶持一批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开展单产提升行动。通过项目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水稻单产比2024年我市平均亩产高10%以上,其它粮油作物单产比2024年我市平均亩产高5%以上,辐射带动全市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4.6万亩次。
二、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1.建设内容。全市计划支持10个左右相对集中连片种植粮油作物面积100亩及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善生产设施装备,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的增产潜力,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粮油作物单产。集成应用新品种、新农药、新机具、新肥料、新技术等粮油“五新”。水稻上,推广精量播种、精准条播、叠盘暗出苗、工厂化机插育秧、全程机械化、“一喷多促”等技术。大豆(含鲜食大豆、蚕豆)上,推广合理轮作、深松深翻、大垄密植、增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机耕机播机收等技术。玉米上,选用高产、优质、抗病、抗倒品种,推广科学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配套高产栽培技术。薯类上,选用优质脱毒种薯(苗),推广水旱轮作、增施有机肥、轻简化栽培、稻草覆盖等技术。花生上,推广单粒精播、起垄栽培、地膜覆盖、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等技术。
2.补助标准。根据省级下达资金总量和主体申报情况,明确项目承担主体和具体补助金额。补助设施装备的资金为设施装备投资总额的80%,对规模种植主体每个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精量播种、精准条播等播种育秧流水线和暗化出苗室、旋耕机、碎土机、叉车、高性能插秧机、飞播机械、育秧(苗)大棚等有助于提高育秧(苗)效率、提升单产水平的设施装备购置。资金使用不得与国家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以及其它财政补助项目重复。
三、申报条件及工作要求
1.申报主体。邵武市辖区内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
2.基础条件。申报地块需相对集中连片,基础设施完善。原则上要求水稻面积≥200亩,旱粮面积≥150亩。
3.实施主体自愿申报,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体责任。主体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种植地点、关键技术、单产目标等基本信息。
4.工作要求。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
四、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实施主体于2025年7月7日前填报《邵武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附件1)提交至属地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街道社区发展中心。
2.乡镇、街道审核推荐。乡镇、街道对材料真实性、可行性审核后,于7月11日前根据申报主体综合情况排序汇总《邵武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技站。
3.项目申报公开: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各乡镇、街道推荐申报主体,于申报截止10个工作日内在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示信息。
4.项目评审公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评选工作,评选结果根据主体综合情况排序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局务会研究,择优立项和安排资金补助规模。评审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在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5.项目验收。购买设施装备的验收由实施主体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验收;作物收获季节,由乡镇组织开展测产验收,向市农业农村局如实上报实际单产,市农业农村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承担项目主体核实测产结果,2025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验收。要求实施主体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照片、文字等档案资料进行归集整理,建档立册,项目补助内容根据合同、清单、发票、影像图片、资料等有关佐证资料予以验收确认。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待验收通过后予以资金拨付。
五、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申报表、项目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申请购置农机设备询价单(至少询价3家)等资料,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材料均需签字、盖章。
联系人:廖家斌,联系电话:13950684602,联系邮箱:swsnjz@163.com@163.com。
附件:1.邵武市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