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市出台《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武市促进建筑业企业增产增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政规〔2023〕3号)(下称《增产增效意见》)进行政策激励,为促进我市建筑业企业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2023年我市建筑行业全面提升,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由5家提升至7家,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由4家提升至10家,本地建筑企业由68家增至74家,建筑业产值由2022年的28.45亿增长至2023年的36.84亿,增幅29.54%。至2024年我市入统本地建筑企业共计78家,2024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39.45亿元,同比增长7%。由于《增产增效意见》实施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全市建筑业健康高质量发展超越,优化本地企业生存和营商环境,促进全市建筑企业增产增效,需继续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与激励措施。
二、起草过程
1.主要依据。本实施意见主要依据《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建筑〔2023〕2号)、《福建省促进建筑业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条措施》(闽建筑〔2023〕22号)、《关于促进南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南建筑〔2022〕10号)文件精神。
2.起草过程。依照《关于促进南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文件提出的详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由邵武市住建局负责起草并征求有关部门、企业意见后,形成本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激励措施。对晋升资质等级、完成产值目标、创建优质工程获奖的企业予以财政奖励。
(二)保障措施。一是支持企业总部用地,结合建筑业企业的发展需求安排适量用地,满足建筑业企业总部办公基地、科研培训基地以及建筑工业化基地等项目的建设用地,以提升建筑业总部经济发展水平;二是搭建战略协调合作,鼓励民营企业投资项目建安费用达3000万元以上并依法直接委托施工且其建筑业产值在我市纳入统计的,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该项目拨付给施工单位工程款的3‰给予业主单位奖励;三是规范小规模工程承发包行为,培育我市建筑业优质企业,市住建局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政府投资的“小规模工程”依照动态管理制度通过简易评标法,公开、公正、公平依法选择承接队伍。
(三)督促措施。当年度在建筑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环保、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在信用惩戒期内的企业,取消其当年获得奖励资格和次年度进入优质企业名录库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企业,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并收回已兑现的奖励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