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着力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提高种粮效益,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5〕3号)《关于2025年南平市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南农〔2025〕53号)的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有集中流转耕地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注意:申报“发展双季稻、再生稻规模化生产项目”的主体,不可重复申报该项目;往年已获得补贴的地块,不得再次申报)
2.资金补助标准: 南平级项目资金对2025年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10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一次性最高补助 100 元。
3.申报材料:①经当地乡镇政府审核盖章后的申报表 (见附件1);②承诺书(见附件3);③项目实施的相关彩印图片;④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非企业主体则提供本人身份证);⑤企业、主体开户许可证或个人银行卡;⑥项目佐证材料:需提供乡镇土地流转机构或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街道社区发展中心确认的流转合同;农户同意土地流转登记表、土地承包经营权复印件等⑦村务公开栏公示的图片及小微权力监督群的公示信息。(注:乡镇要注意核对合同面积与申报面积是否一致。)
4.申报程序:申报对象填报申报表附相关申报材料,经当地乡镇政府审核无误并公示后,报送给邵武市农业农村局,邵武市农业农村局汇总材料(填报附件2)后会同邵武市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并在相关网站公示后联文上报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和南平市财政局,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审核后下达南平项目资金,邵武项目资金根据申报南平项目资金的对象,筛选出新增集中流转面积下达后,一同公示后拨付资金。
5.申报时间及要求:从2025年9月1日起至9月2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审核审批程序研究确定补助对象和金额,及时报送材料。
附件: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
2.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3.承诺书
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6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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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申报表 | |
申报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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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名称 | 新增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土地种粮项目 |
完成情况 | 在2025年XX月在XX县XX乡镇XX村XX地点(填写至具体地块)流转XXx亩并种植XX作物 |
申请补助资金情况 | 面积XX亩,按每亩补助100元标准,申请补助资金XX万元(金额保留四位小数) |
补助资金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
乡镇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 盖章: |
县级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名): 盖章: |
备注:乡镇审核意见栏中,有土地流转的还需多加盖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印章。 |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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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 |||||
汇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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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申报项目名称 | 具体实施地点 | 完成亩数 | 每亩补助最高标准 | 拟申请补助金额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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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转耕地种粮补助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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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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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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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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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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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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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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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承诺书
个人或单位依据南农〔2025〕53号《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南平市财政局关于2025年南平市稳定粮食生产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申报2025年稳定粮食生产补助资金项目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合法,并与实际情况一致,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申明!
承诺人(单位):
2025年 月 日
备注:承诺书若个人则签字,若有单位则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