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49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闽自然资规〔2025〕1号)及《南平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南政办规〔2025〕5号)等文件,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由试点转为全面推开。
二、起草过程
自然资源局结合部、省、市文件精神,对我市《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并充分征求了市直各有关单位意见和建议,研究确定。
三、主要内容
开展调查。由自然资源局牵头,摸排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情况,为制定整治方案提供依据。第一批整治单元应在2025年8月中旬前完成调查;第二批和第三批整治单元应于2025年8月、2026年8月开始调查;
确定实施区域。自然资源局牵头,对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开展研究分析,合理划定实施单元。原则上以一个乡镇为实施单元,可开展跨乡镇整治。
编制并上报实施方案。实施乡(镇)及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市政府要求,组织编制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各类子项目的建设内容、空间布局、实施时序、实施主体资金来源等。水北镇、拿口镇为第一批实施单元,分别需在2025年9月、11月将实施方案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第二批、第三批实施单元需在2026年3月、2027年3月前将实施方案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实施方案报批前应充分征求所涉及群众意见,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涉及“三区三线”调整的,单独编制优化调整方案。具体方案审核上报根据《南平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项目由铁城振兴乡村发展公司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类子项目依法依规履行立项和招投标程序,并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五、竣工验收。子项目竣工后,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各批次实施单元的验收。第一批实施单元在2028年10月前、第二批实施单元在2029年10月、第三批实施单元在2030年10月前完成子项目验收。子项目全部验收通过后,由自然资源局提请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项目整体初验,通过后报南平市自然资源局进行项目整体终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