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我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声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标准和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进一步保障居民生活、学习和工作等场所的安静,进一步巩固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进展
《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武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由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方案》的起草编制工作,并征求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司法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等5个市直单位及通泰街道、水北街道、晒口街道、水北镇、城郊镇意见,并在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多次修改核稿,通过合法性审查后报市政府审议,并于2025年9月8日印发。
四、范围期限
本实施方案有效期10年,自2025年9月至2035年9月止。实施期间如遇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的,则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五、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划分依据、划分原则、划分结果、管理规定等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适用范围。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边界以《邵武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准。
第二、三部分是划分依据及原则。以符合噪声敏感建筑物定义要求,即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设用地,结合《邵武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第四、五部分是划分结果及管理规定。根据噪声敏感建筑物分布情况,本次共划定24个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环境噪声,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2〕32号)管理要求。
六、关键词诠释
1.噪声敏感建筑物: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2.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方案》由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联系人:王清,电话:0599-62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