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类
邵武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4号建议答复的函
江灵芝代表:
《关于将太保路主路和背街小巷路灯纳入市政管理的建议》(第03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太保路区域内的路灯、公厕等设施暂未移交我局养护,仍由原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已组织专人与属地社区进行对接,要求建设单位尽快按照《福建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南平市市政公用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公用设施移交手续,以便与更好地做好维护管养。
经与太保路社区现场查看,该区域现有路灯190杆,其中,太保路主路有路灯64杆,陶然巷、环保巷、网红巷等背街小巷有路灯126杆,因路灯损坏较多,为确保居民出行安全,我局先行对太保路主路5杆损坏的路灯进行维修。待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我局将加大对该区域路灯等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热情关注,并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
城市管理事业的发展。
领导署名:黎小训
联 系 人:黄艳芹
联系电话:6231736
邵武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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