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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4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5-10-20 09:03 来源:邵武市城市管理局 访问量:
                    邵城管〔20259

                 答复类别:B

 

邵武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4号建议答复的函

 

江灵芝代表:

关于将太保路主路和背街小巷路灯纳入市政管理的建议034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太保路区域内的路灯、公厕等设施暂未移交我局养护,仍由原建设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已组织专人属地社区进行对接,要求建设单位尽快按照《福建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南平市市政公用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公用设施移交手续,以便与更好地做好维护管养。

经与太保路社区现场查看,该区域现有路灯190杆,其中,太保路主路有路灯64杆,陶然巷、环保巷、网红巷等背街小巷有路灯126杆,因路灯损坏较多,确保居民出行安全,我局先行对太保路主路5杆损坏的路灯进行维修。待移交手续办理完成后,我局将加大对该区域路灯等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热情关注,并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

城市管理事业的发展。

 

领导署名:黎小训

  人:黄艳芹

联系电话:6231736

 

 

 

邵武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52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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