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类
邵武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市十八届
人大四次会议第42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振华、傅震华代表:
《关于对晒口污水处理厂移交管理的建议》(第42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污水处理事业提出宝贵建议,现将我局意见反馈如下:
城市污水处理工作是保障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我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目前,我市城区污水处理厂由省水投集团邵武环保有限公司负责运营,污水处理费用由市财政部门与该公司统一进行核算。我局作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主要承担着对污水工作的行业监管职责,督促污水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晒口污水处理厂纳入统一管理涉及多方面的复杂问题,包括运营单位的前期调研、评估,以及资金保障等多个环节,需进行综合论证并上报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
对建成区内污水处理实行统一管理有助于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流程,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这符合科学、可持续进发展的管理趋势。我局将对该项工作持续关注,争取早日实现晒口污水处理厂纳入统一运营管理,为城市的生态环境事业可持继发展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晒口污水处理厂的热情关注,并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城市管理各项事业。
领导署名:黎小训
联 系 人:苏 东
联系电话:13860070255
邵武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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