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加快品种选育创新、扶持培育链主企业、培优做强经营主体、优先保障种业用地、强化金融要素保障等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品种创新激励。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并成功推广的水稻新品种,分别给予高达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水稻新品种(组合),每个给予3万元的奖励,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与保护。同时,设定累计最高35万元的奖励上限,既保证了激励的强度,也兼顾了政策的普惠与公平。
第二部分是扶持培育链主企业。对企业获取代表最高资质与广阔市场准入的国家级(A证)和省级(B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的奖补,支持力度大。同时,对新获评代表行业综合实力强的农业产业化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再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旨在构建“专精资质”与“综合龙头”双轮驱动的企业发展新格局。
第三部分培优做强经营主体。对购置列入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将按规定予以补贴,直接降低主体升级换代成本。
第四部分是优先保障种业用地。种子企业在关乎长远发展的用地、融资、科技创新等核心要素方面,全面享受与工业园区项目同等的政策待遇,将种业提升至与工业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
第五部分是强化金融要素保障。通过实行精细化、差异化的信贷政策,让信用好、潜力大的企业获得更高额度、更优利率,为企业研发与扩张注入低成本金融活水。
适用范围:邵武市域内从事杂交水稻制种的种业企业
实施期限:自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解释部门:邵武市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0599-6322340)
一是奖励力度大。新品种审定奖励最高达10万元,许可证奖励最高50万元。二是支持全方位。覆盖从研发到生产经营的全产业链环节。三是资源保障实。用地、融资等关键要素得到优先保障。
该政策的出台将显著提升邵武市杂交水稻制种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当地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