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补助对象: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3.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且未获省级及省级以上财政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及产地加工项目的建设主体进行补助,优先支持2025年已建成的储备项目。
4.补助标准: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设施设备总投资金额的50%,其中冷藏保鲜设施以工程结算金额为依据,产地加工设备以实际购买金额为依据。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400万元,其中农产品产地加工设施设备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冷藏保鲜设施单个主体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5.申报程序: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组织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并查阅项目建设相关材料,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据实补助。
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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