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邵武市范围内针对企业在道路运输、公路运营、水路运输、港口管理、航道维护、海事监管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的各类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各相关单位在开展日常检查及行政执法工作时,须严格遵循本《标准》,提升检查精准度与实效性,切实减轻企业不必要负担,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同时,我局将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机制,强化检查统筹协调,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依托执法平台,推广非现场检查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现将《标准》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邵武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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