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鼓励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和农户扩大旱粮规模,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根据我市2026年粮食生产工作部署,决定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旱粮种植给予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本市范围内,2026年种植面积达到补助要求的种植主体(包括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申报补助的地块须相对集中连片,面积须分别达到各类作物的最低要求(种植春种玉米≥10亩、甘薯≥20亩、马铃薯≥10亩、蚕豆≥10亩)。种植主体应选用适宜良种,采用绿色高质高效种植技术。
二、补助标准
春种玉米:对春种玉米种植10亩及以上的种植户,按照验收通过的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100元。甘薯:对种植甘薯20亩及以上的种植户,按照验收通过的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
助100元。马铃薯:对种植马铃薯10亩及以上的种植户,按照验收通过的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200元。蚕豆:对种植蚕豆10亩及以上的种植户,按照验收通过的实际种植面积,每亩补助200元。
补助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直接拨付至种植主体银行账户。同一地块、同一季作物不得重复享受各级财政同类种植补助政策。
三、申报程序
种植完成后,由符合补助条件的实施主体向种植地所在乡(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街道社区发展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种子(种薯、种苗)发票、支付凭证、购销协议、带拍摄时间和经纬度水印的种植现场照片等申报材料,由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组织镇、村相关人员对种植地块进行现场核实、测量确认补助面积,申报补助面积在种植地所在村基层小微权力群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补助申请表(附件1)、补助面积确认表(附件2)和补助面积申报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主体申请相关材料、小微群公示照片等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技站,申报玉米、甘薯、马铃薯或蚕豆的材料需分别单独申报、汇总,其中:蚕豆、马铃薯申报材料于2026年3月31日前报送,玉米、甘薯申报材料于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联系人:黄彬雪,联系电话:0599-6324937。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组织申报、面积核实、数据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1.2026年旱粮建设(玉米、甘薯、马铃薯或蚕豆)补助申请表
2.2026年旱粮建设(玉米、甘薯、马铃薯或蚕豆)补助面积确认表
3.2026年旱粮建设(玉米、甘薯、马铃薯或蚕豆)补助面积申报汇总表
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6日
附件1
2026年旱粮建设(玉米、甘薯、马铃薯或蚕豆)补助申请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主体(种植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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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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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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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点 |
| 种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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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作物 | 玉米、甘薯、马铃薯或蚕豆 | 品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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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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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号/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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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种植户)承诺 | 本人(单位)承诺:符合申报条件,知晓“按照全市统一测算每亩补助标准”领取补助资金。表中所填报数据及提供的佐证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构、失实、欺诈、重复申请等情况,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
签章: 年 月 日 | ||||
村委会审核意见: 经核实情况属实,村级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签章: 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复核意见: 经核实情况属实,同意上报。
签章: 年 月 日 | ||||
注:申报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需写明主体全称、信用代码、负责人姓名和开户行账号。
附件2
2026年旱粮建设(玉米、甘薯、马铃薯或蚕豆)补助面积确认表
填表时间 |
| 种植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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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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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片点 | 确认面积(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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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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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主体(签字): | |||||||
参加现场确认人员 | |||||||
序号 | 姓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务 | 签 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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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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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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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盖章):
1.参加现场确认人员至少3个人,包含镇街(农场)和村(居)两级人员。
2.种植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需写明主体全称,签字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附件3
2026年旱粮建设(玉米、甘薯、马铃薯或蚕豆)补助面积申报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乡镇、 街道 | 主体(种植户)名称 | 种植 地点 | 申请补助面积(亩) | 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一卡通账号/ 开户行和账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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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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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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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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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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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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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申报主体是农业经营主体的需写明主体全称、信用代码、负责人姓名和开户行账号。
2.申报主体是个人的则填身份证号码和一卡通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