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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郑书敏等14人补办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批复

郑书敏黄菁菁闫瑞荣张文新严梅聪张礼智方闽勤余雪萍冯清锋刘爱珍朱睦法 王香菊黄希德曹丽莉

报来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报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福建省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郑书敏14人使用的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补办出让的建筑面积合计774.33平方米,核定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计算。

各补办出让人的具体姓名、出让地块座落、出让面积、出让年限、应缴的土地出让金金额详见附件。

、你应在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到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土地的权利、义务和有关费用的缴纳按市自然资源局与你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条款执行。逾期未办理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须按规定向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

 

附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宗地清单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632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补办出让手续宗地清单

 

序号

宗地编号

权利人、土地使用权人

不动产权证书土地

土地座落

土地

用途

补办出让批准建筑面积(平方米)

补交出让金金额(元)

出让

年限

(年)

1

SWB

26013

郑书敏

闽(2026)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0279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211单元304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71.67

18600

70

 

 

 

2

 

SWB

26014

黄菁菁

闽(2025)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15886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32单元108室、37-1号杂物间

83.69

21700

3

SWB

26015

闫瑞荣

闽(2022)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20845

聂家路275404室、聂家路2754

 80.32

20800

4

SWB

26016

张文新

严梅聪

闽(2023)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13400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172单元306室、11-1号杂物间

77.88

20200

5

SWB

26017

张礼智

方闽勤

 

闽(2023)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13517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18201室、2-2号杂物间

 79.33

20600

6

SWB

26018

余雪萍

冯清锋

闽(2024)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2171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212单元807

71.10

18400

序号

宗地编号

权利人、土地使用权人

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证号

土地座落

土地

用途

补办出让批准建筑面积(平方米)

补交出让金金额(元)

出让

年限

(年)

7

SWB

26019

 

刘爱珍

 

闽(2025)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11549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193单元610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69.50

18000

70

8

SWB

26020

朱睦法

王香菊

闽(2026)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0137

聂家路27号林业棚户小区162单元308

71.78

18600

9

SWB

26021

黄希德

闽(2021)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2502

中山路15211006

78.19

38300

10

SWB

26022

曹丽莉

邵国用(2011)第02749

熙春中路陈家山3号同富小区42单元104室及38号杂物间

90.87

61800

合计

 

 

 

774.33

2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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