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适用于邵武市行政区域内市民政局管辖、牵头处置或协同配合的民政领域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具体涵盖以下场景:
1.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突发事件。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殡仪馆等民政服务场所发生的消防安全、用电用气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人员意外、设施故障等突发安全事件。
2.民政公共服务矛盾突发事件。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社会组织监管等领域政策执行引发的群众诉求纠纷、矛盾争议、群体性上访及越级信访事件。
3.民政领域舆情突发事件。涉及民政政策落实、服务窗口履职、机构管理、救助帮扶等领域的网络传言、负面爆料、舆论发酵、集中热议等舆情风险事件。
4.灾害事故后续兜底保障工作。辖区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配合开展特殊困难群体排查、临时救助、生活安置、过渡期帮扶等善后兜底保障工作。
5.其他突发事件。其他影响民政系统正常运行、行业安全稳定、民生保障秩序的突发紧急情况。
一、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基本权益放在首位,优先处置涉弱势群体安全风险,坚决筑牢民生安全底线。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落实民政部门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局机关各股室、直属单位、乡镇(街道)民政站点分级履职、层层压实责任。
3.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隐患整治、宣传教育、预案演练,强化源头管控、前置防范,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实现预防、响应、处置、善后全链条闭环管理。
4.依法依规、权责一致。严格恪守民政法定职能边界,依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不越权履职、不缺位失责,做到处置有据、流程规范、管控到位。
5.协同联动、高效处置。主动对接市应急、消防、卫健、信访、公安及各乡镇(街道),健全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应急工作机制,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状况。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邵武市民政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市民政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综合办公室、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股、社会事务股及各下属民政事业单位为成员。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应急工作部署,审定民政领域应急处置方案、工作举措;研判突发事件风险态势,统一调度应急力量、统筹处置工作;对接市应急总指挥部,按时报送事件信息、处置进展;组织开展事件复盘评估、隐患整改、预案修订;督促各单位落实应急工作责任。
(二)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分工负责、协同联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社会福利与养老慈善股负责督促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社会福利与养老慈善股负责督促指导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3、儿童福利与社会事务股负责督促指导福利院、殡仪馆、公墓、婚姻登记场所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三、风险防控与预警机制
(一)常态化风险排查管控
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排查、重点督查”三级风险防控机制,实行隐患台账化、清单化、销号式管理。聚焦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用电用气、特种设备、食品餐饮、房屋建筑、防汛防潮等重点领域;紧盯救助审批、殡葬服务、政务服务等易产生矛盾纠纷的关键环节;重点关注极端天气、突发公共事件后特殊困难群体居住安全、生活保障、监护照料等风险,全面排查梳理隐患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二)预警信息接收传递
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常态化对接市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接收极端天气、地质灾害、公共安全等预警信息。收到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传达至各民政服务机构,督促落实机构安全自查、重点对象探访、避险预备等防控措施。
(三)预警响应前置措施
结合邵武市汛期、台风、强降雨等气候特点,针对性落实前置防控举措。极端天气期间,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强化24小时值守,开展全覆盖隐患自查,对机构内失能、半失能老人、困境儿童等特殊对象提前做好避险安置;常态化开展应急培训、实操演练和安全宣传;持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规范政务服务流程;定期盘点更新兜底保障物资,确保突发状况下可快速调配使用。
四、突发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强化风险辨别意识
风险辨识是动态发现、筛选并记录各类风险点的过程。风险辨识应基于“全面系统”的原则,对风险点进行辨识,系统掌握风险点的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摸清安全风险底数。各民政服务机构应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结合行业标准和本机构特点,编制安全风险辨识与防范手册,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
(二)加强风险评估及运用
风险评估包括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两部分。风险评估可采用定性、定量或者定性定量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计算和描述。风险分级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风险高低和需关注程度进行排序的过程。鉴于风险点数据统计、分析技术的差异化,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科学选择方式方法进行辨识、评估和分级。风险点的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结果均需建档。鉴于风险点的动态变化性,各单位应每年定期参考以下情况对风险点进行动态复查、监测、评估、分级。
(三)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建设
各单位要根据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管控责任和措施清单,将每个风险点的管控责任按照风险等级逐级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对每个风险点制定和采取具体严密的安全管控措施,严格实施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风险点所在的民政服务机构和民政在建工程要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机构安全风险管控档案,经法人代表签字和机构盖章后,按照职责范围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完善民政服务机构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建立服务机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从源头上减少重大风险点的产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安抚救助
应急响应终止后,聚焦受事件影响的特殊困难群体,精准落实救助帮扶、心理安抚、生活照料等举措,及时补齐保障短板,妥善化解群众诉求,稳定群众情绪,快速恢复民政服务正常秩序。
(二)事件调查评估
依据预案管理相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发生原因、处置流程、应对成效、存在短板开展全面复盘评估,形成专项评估报告,梳理问题漏洞,明确整改提升举措,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三)长效隐患整改
针对事件暴露的安全管理、服务履职、舆情管控、矛盾化解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常态化防控长效机制,严防同类事件重复发生。
(四)制度动态修订
结合年度应急评估、突发事件复盘、上级新规调整及本地工作实际,定期修订完善本制度,按规定完成备案、公示、公开工作,确保预案贴合实战、合规有效。
六、宣传教育与演练培训
(一)宣传教育
常态化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安全防控知识、自救互救技能宣传普及,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宣传活动,覆盖民政干部职工、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全面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二)业务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系统应急业务培训,邀请专业人员授课,重点围绕安全处置、舆情应对、矛盾化解、兜底保障等内容开展实操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应急履职能力。
(三)应急演练
每年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辖区民政服务机构开展至少一次综合性或专项应急演练,结合本地高发风险设置演练科目,总结演练成效、整改薄弱环节,提升部门协同和实战处置能力。
七、附则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此前邵武市民政局印发的同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