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管理,疏导上游气源成本波动,根据《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邵武市城区管道天然气用户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邵发改价格〔2024〕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近期上游气源采购成本变动情况,经成本核算、联动测算,我市符合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条件。现将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来电、来函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适用范围
本次调价适用于邵武市城区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户。
二、调价测算依据
本次价格调整严格执行联动调整周期气源成本联动机制,以完整3个月全气源加权平均购气成本为核算基础,配气价格为政府核定固定标准,本次不作调整。终端销售价格仅根据上游气源成本涨跌联动调整,调价流程、测算方式符合省市天然气价格联动管理规定。
三、拟调整价格标准
1、现行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限价:4.70 元 / 立方米
2、拟调整后最高销售限价:5.2元 / 立方米
3、调价幅度:每立方米上调 0.5元
供气企业可在政府核定最高限价范围内,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四、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6月15日-6月21日。
五、反馈意见形式:
1.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邵武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价格管理和认证股,地址:邵武市华光路85号,邮编354000;
2.联系电话:0599-6220516;
3.电子邮件反馈请发电子邮箱:hzdggb@163.com。
邵武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