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南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和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推进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和商务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信息化和商务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及重点物资和重要工业物资的铁路运输。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行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信息化和商务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依法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和商务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及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按规定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化和商务闽台、闽港、闽澳和“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化和商务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问题。负责全市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保护监管。依法负责全市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依法承担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节能监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材料工业、石化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传统工艺美术、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拟定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问题。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质量监督管理。
(七)负责指导、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发展“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融合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推进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发展。
(十)负责指导全市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市际、区际间的经济技术协作活动。指导协调市际、市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推进产业协同发展。
(十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以及酒类流通、药品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指导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等工作。
(十三)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十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
(十五)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指导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十六)研究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十七)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十八)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和会展业管理促进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的权益保护工作。
(二十)指导、管理外商投资工作,参与起草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选资活动。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方案,协助省、南平市举办重大招商活动,做好全市招商引资统计工作。联络联系国际多边、双边经济组织、国际投资促进机构。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多双边、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协调解决国际投资贸易中的具体问题。
(二十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政策,指导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承担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二十二)负责全市开发区的设立、扩区申报的指导、转报工作。
(二十三)积极推动建立沿海与内陆通关协作机制。负责对接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承担省、南平市有关自贸区发展规划及有关规章和政策措施推动落实,探索邵武工业信息化和商务领域发展福建自贸试验区对接的机制和平台。
(二十四)依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二十五)起草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和商务人才规划,按照授权、组织、承办或审批经贸类因公出国(境)人员及要求国(境)外人员来访等相关事宜。
(二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工信和商务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0599-6322226)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承担局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绩效管理、效能、综治、安全保卫、计生和信访督办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综合性、重要报告和领导讲话等重要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全局资料综合信息汇总。牵头落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财产、财务等行政后勤工作。按规定负责编制机关预决算草案,监督、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检查。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有关工作。推进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指导局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牵头开展局机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劳动统计、离退休人员管理、干部培训及人才信息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推进工业信息化和商贸行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二)经济运行股(市电力执法办公室)(0599-6322192)
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市工业总量平衡。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牵头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保障和应急调度。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及重点物资和重要工业物资的铁路运输。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管理,负责监测电力发展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衔接电力的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问题。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制定电力市场运行相关规则。加强电力交易机构市场行为管理,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承担全市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承担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投资规划和技术进步股(0599-6324654)
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市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监测分析投资状况。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企业投资项目。协调解决工业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龙头企业发展。指导推进工业基础能力提升。按规定组织申报国家进口设备税收优惠政策。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产业技术提升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协调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指导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行业质量品牌提升、知识产权、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指导、协调、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承担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负责落实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促进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推进落实产业协作配套工程建设。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四)企业综合股(市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0599-6333315)
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机制,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产融合作。指导、推动中小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工业企业模式创新。指导、推进工业文化、工业旅游、工业设计发展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完善、经营主体培育、信息技术应用、电子商务与物流融合发展、物流服务能力提升,拓展现代物流业 “两带两园三中心”的空间发展格局。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会展活动。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
(五)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股(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0599-6711661)
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节能、循环经济、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组织开展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审核。指导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承担组织和指导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市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股(审批审核股)(0599-6322257)
承担装备工业、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盐业、钢铁、有色、黄金、稀土、建材、石油(不含原油)、天然气、化工、民爆器材、煤炭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问题。组织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办公室相关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稀土加工利用。负责承办我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按规定负责管理有关监控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等。负责天然气供需衔接、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指导、协调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负责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指导工业、信息产业、生产服务业等行业协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协调管理我市商品贸易经营秩序,负责国际品牌保护,推动建立和完善多双边执法合作机制。组织制定并实施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工作制度,负责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监督管理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负责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招标事项审批。市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的审查。省级下达的强制性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审核结果的备案。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
负责审核审批全市加工贸易业务,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推广与运行管理。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的转报。外资企业的财产或权益对外抵押审核。牵头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报工作。审核转报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审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承担全市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备案职责。审核转报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在境外投资、在境外设立非企业法人。负责拍卖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拆解场设立审核上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收购站核准及上报备案。二手车评估鉴定机构核准。老旧报废汽车更新补贴资金发放审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审核等特殊流通行业企业经营的审核。依法对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审核、成品油配送企业批准证书审核上报。负责酒类流通的备案登记以及其它需要审核审批的事项。
(七)信息化和电子商务股(0599-6322006)
承担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信息服务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优化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指导拟定、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指导、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指导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承担组织、指导工业和有关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具体事务。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应用、产业化。指导软件产品有关测评工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建设。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制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和电子商务的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跨境贸易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贸易。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示范企业、基地和城市建设;负责乡村振兴工作中电子商务进农村,促进青年农民就业和当地农产品的电子商务营销。指导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商务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八)商贸流通股(0599-6339171)
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城乡市场发展和流通行业管理、促进等发展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指导汽车、建材、农机等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汽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报废汽车监督管理和老旧汽车更新工作。承担流通业发展规划拟订与组织实施、流通行业统计、行业标准推行、行业科技进步工作。提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发展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开展流通业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承担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我市国内贸易的动态跟踪和研究分析工作,牵头研究制订内贸促进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内贸流通企业参加境内内贸展会。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九)市场运行调节股(邵武市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0599-6324677)
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信用担保、商业担保工作。开展药品流通行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牵头开展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指导、管理12312商务举报投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商贸行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负责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菜、成品油等)市场调控、日常储备。统筹协调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依法承担酒类流通管理。承担我市“菜篮子”基地建设和市场保障供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职能,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承担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股(0599-6335829)
负责外贸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牵头研究制定外贸发展促进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管理政策和目录,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负责外贸发展促进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参加重点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和国际品牌体系建设。
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贸易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分析工作,牵头建立服务贸易市直部门联系机制,指导有关行业和地方服务贸易进出口工作。承担服务外包促进工作,指导服务外包示范园区、重点企业等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管理、国际货代管理工作。负责境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负责产业安全工作,承担产业安全预警、产业损害调查和产业促进政策研究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规章,依法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进出口动植物防疫、濒危动植物保护等工作。负责加工贸易管理,承担协调有关进出口公平贸易的具体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负责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指导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负责维护我市企业境外贸易活动的合法权益。
承担WTO事务协调的有关工作。参与有关贸易政策的审议工作,配合上级商务部门进行的多双边和区域次区域经济组织(含自由贸易区)谈判,处理涉及我市的多双边和区域次区域经贸关系中的相关事务,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联络联系国际多边、双边经济组织、国际投资促进机构。组织实施利用我市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相关规定、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各项统计与分析。依法监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活动,指导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承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推动建立沿海与内陆通关协作机制,负责对接福建自贸试验区工作。协助全市省级开发区的设立、扩区申报的指导工作。
(十一)产业发展股(市民营企业对接办公室)(0599-6335821)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参与拟订我市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负责联系、协调、指导、服务在外邵武商会等工商社团工作。负责市外驻邵武商会的联络工作,负责在邵武投资的外地企业家联络及联谊工作。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负责拟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方案,组织承办全市性重大招商活动,指导协调各地组织的招商工作,做好全市招商引资统计工作。对全市招商引资签约合同项目统一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通报,开展月度通报和年度目标考评工作,做好“5·13”“9·8”“茶博会”等重大活动的统计与通报,并与全市创业竞赛考评相衔接。强化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指导、协调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强化跟踪和协调服务,促进项目加快落地。负责本地工业信息化和商贸产品展销促销工作。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化和商贸闽台、闽港、闽澳产业合作与交流。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邵武市副食品流通服务中心
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组织实施重要商品(肉、糖、菜、成品油等)市场调控、储备管理和应急商品调控;统筹协调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我市“菜篮子”基地建设和市场保障供应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职能,指导管理“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承担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商品市场供应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邵武市招商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参与拟订我市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负责联系、协调、指导、服务在外邵武商会等工商社团工作。负责市外驻邵武商会的联络工作,负责在邵武投资的外地企业家联络及联谊工作。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负责拟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方案,组织承办全市性重大招商活动,指导协调各地组织的招商工作,做好全市招商引资统计工作。对全市招商引资签约合同项目统一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通报,开展月度通报和年度目标考评工作,做好“5·13”“9·8”“茶博会”等重大活动的统计与通报,并与全市创业竞赛考评相衔接。强化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指导、协调工业园区的产业发展、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群建设,推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推进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强化跟踪和协调服务,促进项目加快落地。负责本地工业信息化和商贸产品展销促销工作。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化和商贸闽台、闽港、闽澳产业合作与交流。
(三)邵武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受市工信和商务局委托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负责典当、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管;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典当、融资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政银企合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会展活动;指导集体经济发展、工艺美术行业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管;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全市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指导推动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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