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承接的职责
承接国家、省、南平市下放的职责。
(三)划入和增加的职责
1、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责并入市教育局。
2、加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南平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我市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市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南平市委和邵武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市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统战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三)会同市发展改革和科级局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工作。
(四)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五)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终身教育工作;指导各类高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六)组织编制市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七)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依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职务评聘、考核培训;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全市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指导全市教育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基础教育和中职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市各类教育考试。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市中小学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十)指导全市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稳定、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基本建设和后勤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二)承接国家、省、南平市下放的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分工
叶良水(党委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教育局党委、教育局全面工作。
李建文(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分工:依据市纪委监委的派驻职责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邱伟明(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全面从严治党,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非公党建、理论学习、统一战线(含宗教)、意识形态和改善营商环境等工作;分管教育事业项目规划编制建设(含为民办实事)、财务、审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提案办理、党建品牌创建等工作;分管安全(含校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防汛抗旱、道路交通、应急救援、常态化扫黑除恶、非法集资、反恐维稳、校外培训机构、护林防火,行政执法、行政调解、未成年人保护、市青少年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等)工作;分管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工作。
分管股室:计财股、市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建办、安全股、道安办(综治办)、平安办、扫黑办、市青少年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挂点联系单位(含单位党组织):邵武四中,邵武六中,六中城南分校,第二实验小学,通泰小学,卫闽镇中、小学,洪墩镇中、小学,实幼第三分园。
龚建生(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含政府采购管理监督)、巡察整改;分管人事编制、干部队伍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培训、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三名”工程及名师工作室的组建、梯队教师遴选和认定、教研员选拔、离退休干部管理,体卫艺、科技、生态环保与国防教育(含双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管理;分管德育工作,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学校禁毒、法治宣传、遗产保护、绿色校园创建、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等相关工作;分管信访维稳。
分管股室:人事股、退休指导中心、德育股、文明办、信访室。
挂点联系单位(含单位党组织):邵武七中,昭阳小学,拿口镇中、小学,城郊镇中、小学,邵武市综合实践学校,水北幼儿园,第二幼儿园。
谢剑锋(党委委员、挂职副局长)
分管教研教改、教学质量评价、语言文字、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装备、教育信息化(含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等工作;分管教师业绩积分制管理、梯队教师培养、教研员管理考核、名师工作室考评管理、城乡一体化和集团化办学、教育部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建设、省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分管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双减”工作。
分管股室:中教股、初教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技术装备站。
挂点联系单位(含单位党组织):教师进修学校,一中,实验中学,实验小学,东关小学,特教学校,大埠岗中心小学,和平中心小学,实验幼儿园。
游才全(教育督导室主任)
主持教育督导室工作,分管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
挂点联系单位(含单位党组织):晒口善德中小学,实小新天地分校,水北镇中、小学,下沙中心小学,实幼第二分园,晒口幼儿园。
蔡丽兰(专职副总督学)
分管教育督导、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教育系统教育综合改革、教育宣传(含网络舆情)、综合文字、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等工作;分管机关效能建设、绩效管理考评、社区共建、下派、挂钩帮扶、教职员工慰问、工会、妇联等工作;分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等资助管理工作。协助邱伟明副局长分管计财、安全工作。
分管股室:办公室、教育工会、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批股。
挂点联系单位(含单位党组织):熙春小学,通泰小学分校,吴家塘学校,大竹镇中、小学,实幼第一分园,第一幼儿园。
许俊斌(党委委员、邵武一中党委书记)
主持邵武一中党委全面工作,协助谢剑锋副局长分管全市高中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等工作。
吴良洲(党委委员、邵武市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主持邵武市实验小学全面工作,协助龚建生副局长分管师资队伍培养、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
肖道祥(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分管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终身教育、职业教育、职教园区建设等工作,协助游才全主任工作。
分管股室:教育督导室办公室、职成股。
挂点联系单位(含单位党组织):开放大学,职业中专,邵武五中,实小水北分校,水北小学,沿山镇中、小学,金坑中心小学,托幼中心。
工作补位
1.实行“一岗双责”。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负责所挂学校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及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
2.实行“AB角”。为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实行“AB角”工作补位制度,一方因会议、活动、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由对应的一方接替其分管及联系的工作。具体对应如下:副局长邱伟明和专职副总督学蔡丽兰互为AB角,副局长龚建生和副局长谢剑锋互为AB角,副局长龚建生和党委委员吴良洲互为AB角,副局长谢剑锋和党委委员许俊斌互为AB角,教育督导室主任游才全和专职副总督学蔡丽兰互为AB角,教育督导室主任游才全和副主任肖道祥互为AB角。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魏亦帆(0599-6322963)
综合协调局(委)机关政(党)务、事务,负责新闻宣传、文秘、信息、督查督办、信访、对口支援、保密及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局(委)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市学校贯彻中央、省委、南平市委和邵武市委关于学校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并检查落实情况;指导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指导学校开展统战工作;负责局(委)机关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局(委)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负责重大会议及领导重要讲话的起草;编写教育年鉴;负责依法行政的协调、督促和落实;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校务政务公开、机关效能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股 卢智(0599-6322703)
负责局机关与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规划指导全市教师队伍、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宏观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校(园)长、教师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奖惩及特级教师等评选推荐工作;承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市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及所属单位老干部工作;承担全市干部职工的学历审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承担全市中小学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按分级权限)评定或推荐工作;负责在职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聘任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档案管理;指导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肖为平(0599-6325764)
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监测、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市级教育事业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按规定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管理;负责对全市学校(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负责对全市学校(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负责城市教育费附加管理使用工作和对本系统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负责教育发展基金的管理;协助做好全市学校(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负责局(委)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拟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目标和具体措施,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调研和分析;承担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学校危房改造、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平面布局规划工作;负责全市学校基建可行性研究、项目选址、立项、投资计划安排和现场管理、检查监督、竣工验收以及工程决算审核;指导和检查全市学校基建工作。
承担市学生资助中心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的审核上报与助学金的发放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金额的审核与监管工作;负责全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情况的审核上报工作。
(四)德育股 谭文婷(0599-6325791)
负责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实施《德育规程》,对学生进行政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纪教育、科普教育、家庭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指导学校思政队伍、德育队伍建设和开展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思想理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学校活动和德育表彰工作;指导德育基地的创建、管理和使用;负责组织全市性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和艺术演出、比赛、美术评展等活动,协调学生参加体育竞赛、社会实践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参与制定体育升学考试政策和规定;指导开展家长学校工作;负责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市学校安全管理股和市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在校生的安全教育、安全演练和安全防范工作。
(五)中等教育股(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徐展飞(0599-6335366)
负责全市普通中学教育的办学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普通中学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年度招生计划;推动中等教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等教育办学水平的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初中标准化学校和高中达标校创建的指导和申报工作;指导中学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常规实施、教学用书选用及征订工作;负责中学生的学籍管理,参与普通中学初中、高中招生工作;参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中学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文化技术教育、扫盲工作的指导和业务管理。参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指导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全市终身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各类高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核与报批工作。
(六)初等教育股 黄建林(0599-6323227)
负责全市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及特殊教育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参与制订初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初等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省颁课程计划;负责检查办学水平、监测办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小学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常规实施、教学用书选用及征订工作;负责小学标准化学校和示范幼儿园的创建申报工作;承担全市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
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职责,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和推广普通话工作;组织指导普通话师资培训;负责组织教师及重点行业专业人员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计划生育工作。
市教育工会设在教育局,工会主席由教育局领导兼任。
负责人姓名:叶良水(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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