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和省林业发展相关规划,拟订全市林业发展相关规划;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全市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的责任。拟订全市植树造林规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组织指导全市林木种苗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承担全市花卉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承担林地、林权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和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评估与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森林经营方案和森林采伐限额的编制及批准后的实施监督;依法承担监督检查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林木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四)承担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的责任。根据省、南平市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拟订全市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合理利用。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科学研究、栖息地恢复发展,负责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和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依法组织、指导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七)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全市国有林业(苗圃)的管理、指导全市林业采育场、森林公园和林业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承担市处理山林权纠纷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与导向,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和森林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利用;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牵头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承担木材产销、林产加工及森林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木材、林产品流通和林产加工企业的服务与协调,以及林业的项目引进、开发与技术改造工作;负责林业产业经济运行动态监测。
(九)承担组织、指导、监督林业相关保护体系的责任。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森林防火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指导武警南平市森林支队教导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查处全市林业违法案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队伍;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监督管理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协调林业防汛抗灾工作。
(十)参与拟订全市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监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出林业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的预算建议;监督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市级林业各项资金;按规定承担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年度计划。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工作。宣传贯彻林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省地方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林业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行政和党委领导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规章和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督查、综治、信访、保卫、保密工作;承担综合性、重要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办管理机关事务,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牵头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加强行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宣传、组织、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负责人:蔡桥雄 联系电话:0599-6323461 6322116)
(二)人事教育股
承办局机关和基层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编制林业人才资源需求计划并做好调配,负责林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拟定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林业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承办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晋升和继续教育;承办林业技术工人岗位等级培训及评定;负责退休干部、职工的安置和服务工作。(负责人:傅星辉 联系电话:0599-6202134)
(三)林政资源管理股(法制股、市人民政府处理山林权纠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协调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的管理和森林资源调查、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拟订组织实施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和管理森林采伐限额。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依法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运输、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进出口、疫源疫病监测;指导、监督林地、林木权属管理,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承办市辖林业行政案件;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指导市森林资源管理站、市野生动植保护管理站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基层林业工作站和林业执法大队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核、审批、转报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经营加工,林地征占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利用、森林植物检疫、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建立、管理以及林业规划设计资质认定等林业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监督全市凭证采伐(狩猎)、运输、经营、加工木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等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
贯彻执行国家、省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检查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实施地方性林业法规及规章执行情况。提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研究审核工作;指导全市林业法制工作,承办全市林业执法监督工作,协调林业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市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依法指导全市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
承担市政府处理山林权纠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处理乡(镇)际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案件;协助办理涉及山林权纠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组织、指导、监督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人:石金城 联系电话:0599-6202115)
(四)营林股(花卉管理办公室、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制定造林、育林、森林培育的规划和计划;管理全市造林、营林工作;监督迹地更新,指导全市封山育林,承担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生态公益林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竹林等商品林工程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管理;指导全市乡村集体林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花卉生产,承办花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提出全市绿化工作的规划和目标任务,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色通道、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古树名木普查建档、保护管理工作。(负责人:朱厚耘 联系电话:0599-6202129)
(五)产业发展股
拟订和组织实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林业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林产工业经济运行动态监测;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承办木材产销、林产工业及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指导森工企业营林生产和林工企业的原料基地建设,指导林业企业改革发展和林产品市场体系规划和建设;负责林业行业的招商引资与林业外经工作,组织指导林业项目的引进开发、技术改造与建设工作;指导林产加工与产业发展等相关协会或中介组织工作;承担木材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业务培训;协调林业防汛抗灾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行业标准化和林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森林旅游、森林食品的开发和管理。指导木材行业协会工作。
制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林业科学研究、科学普及、技术创新和成果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林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承担全市林业质量技术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协调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机构建设;组织、协调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检查、指导、监督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程书建 联系电话:0599-6324453)
(六)计划财务股
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实施项目管理,编报和下达年度计划;林业治沙等贴息贷款项目编报;贯彻执行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组织检查监督全市林业统计工作;管理市级林业各项资金;指导全市林业会计工作;依法征收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监督管理全市林业经费征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监督林业经费票据的使用,按规定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管市级林业国有资产、林业各项资金;按规定承担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负责人:刘化桐 联系电话:0599-6202157)
(七)竹业股
研究制订全市竹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检查、指导、监督竹山承包经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组织技术培训,推广应用新技术成果;指导竹林分类经营、定向培育、丰产林基地建设;为笋竹加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引导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负责全市笋竹行业管理。(负责人:朱厚耘 联系电话:0599-6202130)
(八)防灾减灾股
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参加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重要会议和重大决策的研究与制定,部署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协调指挥部宣传、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森林防火年度计划、林业扑救预案;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协调武警南平森林支队教导队和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组织林业系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检查各项责任制和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加强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林区火源管理和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制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生物防火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制定参与各成员单位责任目标。(负责人:李毅 联系电话:0599-6323119)
纪委、监察室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负责人:陈雪凡 联系电话:0599-6202138)
党委办公室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置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人:蔡福水 联系电话:0599-6202126)
工会
根据《工会》章程设置林业局工会,负责林业工会日常工作。(负责人:王嘉乾 联系电话:0599-6202123)
团委
根据团委有关章程设置林业局团委,负责团委日常工作。(负责人:熊婧文 联系电话:0599-6202127)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邵武市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 21名。其中局长 1 名、副局长 3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
四、其他事项
(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是市林业局的直属行政机构,同时列入市公安局机构序列,实行市林业局与市公安局双重领导,业务工作以市公安局为主指导。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的机构编制事项另行下达。
(二)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职责分工。市林业局承担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责,负责林区内野生植物、城市园林和风景名胜区以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职责;市农业农村局承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和陆生其他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城市园林和风景名胜区内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职责。
(三)市林业局监督管理的林业国有资产,不含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监管企业的林业资产。
1、邵武市林业局林业工作站主要工作职责任务(含水北站(负责人:蔡桥雄 0599-6062235)、下沙(负责人:张化冰 0599-6611179)、吴家塘(负责人:肖宇轩 0599-6668023)、大竹(负责人:聂德旺 0599-6799096)、拿口(负责人:罗朝文 0599-6712599)、卫闽(负责人:陈向航 0599-6755028)、洪墩(负责人:何晟 0599-6303508)、张厝(负责人:黄逸儒 0599-6788016)、城区(负责人:王鸿 0599-6233016)、城郊(负责人:候金存 0599-6304036)、大埠岗(负责人:杜纲 0599-6855407)、和平(负责人:徐燕杰 0599-6609076)、肖家坊(负责人:曾金华 0599-6877016)、桂林(负责人:李虎松 0599-6899079)、金坑(负责人:陈汉 0599-6609075)、沿山(负责人:陈建平 0599-6697000)等16个林业工作站):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营林生产等。
2、邵武市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任务:执行林业科技方针,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林业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向生产单位提供信息。(负责人:林阳峰 0599-6236786)
3、邵武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主要工作职责任务:负责组织森林病虫害发生及趋势调查,发布病虫情预报或警报,提出防治办法和措施,制定除治实施计划等。(负责人:林春穆 0599-6220363)
4、邵武将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要工作职责任务:保护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和珍稀自然遗迹,维护生态平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生物物种保护,自然保护科学研究。(负责人:杨开兴 0599-6877166)
5、邵武市林业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任务:面向社会、服务林农、壮大产业、便民、规范、高效、廉洁。业务范围:1、林业行政办证;2、科技法律咨询、服务;3、林业人力资源培训;4、林权登记服务;5、木竹交易与网络信息服务;6、森林资源评估规划服务;7、森林资源流转服务;8、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服务;9、投融资服务。(负责人:马贵有 0599-6210018)
6、邵武市林业规划设计队主要工作职责任务:为林业建设服务,林业规划编制、林业资源与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天然林及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规划等。(负责人:官志斌 0599-6697191)
7、邵武市竹产业链发展中心(邵武市林长制工作服务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任务:负责竹产业链规划、协调、监督及技术推广,执行相关政策,统筹资源开发、产业调研、招商及品牌建设;协助市林长办拟制管理制度、组织考核、筹备会议、编报信息及档案管理。(负责人:陈欣贵 18950677936)
8、邵武市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任务:森林资源管理,组织搞好森林资源调查,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健全和完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统计年报。(黄长斌 0599-6202121)
9、邵武市林木种苗站主要工作职责任务:组织全市林木种苗生产,推广普及林木种苗科技成果,检查林木种苗质量。(负责人:朱厚耘 0599-6202129)
10、邵武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野生动植物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人:谢少和 0599-6202121)
六、附则
本规定由邵武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邵武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负责人:刘捷
地址:邵武市五四路4号
邮政编码:354000
值班室:0599-6323461 0599-6322116
传真:0599-632259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