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人:徐崇武(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福建省邵武市张三丰大道武当路7号
联系电话:0599-6224234
电子邮箱:fjnpswgs@163.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二、主要职责
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
三、领导分工
徐崇武(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党组全面工作。
郑文亮(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商标广告、知识产权、品牌建设、财务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产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12345)投诉举报等工作;分管商标广告股、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品牌服务中心、财务装备股、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挂点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城南市场监督管理所。
熊素梅(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食安办日常管理、党建、意识形态、统战、老干部服务、精准扶贫、下派村及挂点帮扶村、食品安全监管(含保健品)、行政许可、行政办公、信息化建设、人事教育、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保密安全、综治、信访、工青妇及双拥工作;分管食安办、综合协调股、党办、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行政许可股、办公室、信息中心、人事教育股、团支部、工会及妇委会工作;挂点水北市场监督管理所。
詹振亮(科技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市场监管大安全(含消防、环保、燃气、市场安全监管等)、餐饮服务监管;协助郑文亮副局长分管品牌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挂点通泰市场监督管理所。
张盛兴(质量技术监督总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质量与认证、标准化与计量、党风廉政建设及效能、政策法规、创业竞赛、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质量与认证监督管理股、标准化与计量监督管理股、质量计量检测所、政策法规股、项目办、诚信促进会;挂点吴家塘市场监督管理所和质量计量检测所。
黄海(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市场规范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文明建设、创城工作、道安等工作,分管市场规范管理股、创城办;与尚文海共同协助局长开展以下相关工作: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监管、执法办案、物价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扫黑除恶、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物价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挂点邵南市场监督管理所。
尚文海(市管干部,副科级领导职务):负责拿口市场监管所全面工作,与黄海共同协助局长开展相关工作;挂点拿口、洪墩市场监督管理所。
熊美琴(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主任):主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全面工作,协助郑文亮副局长分管商标广告股。
苏李兴(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兼任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支部书记,协助黄海同志分管综合执法工作。
为加强工作衔接与配合,局领导分工运作实行A、B岗制,郑文亮同志与张盛兴同志互为A、B岗,熊素梅同志与詹振亮同志互为A、B岗,黄海同志与尚文海同志互为A、B岗。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李莉婷,联系电话:0599-6224234)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以及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
(二)人事教育股(负责人:何华瑀,联系电话:0599-6222536)
管理和指导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工作;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建设;承担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装备股(负责人:陈志龙,联系电话:0599-6224576)
负责组织编报本系统预、决算工作,执行年度预算、审核经费支出,负责落实各类经费及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及管理;负责本系统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行政性收费管理;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基本建设和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内部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负责人:王财文,联系电话:0599-6224977)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办案能力和水平。
(五)行政许可服务股(审批股)(负责人:邹小琳,联系电话:0599-6224582)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对上级部门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对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办法的组织、指导、实施。承担本部门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的落实。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六)市场规范管理股(负责人:兰毅,联系电话:0599-6224253)
负责拟定规范市场秩序和主体行为的具体措施、方法;监督管理市场主体行为、交易行为,依法组织查处市场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拍卖行为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
负责拟定监督管理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组织查处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组织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拟订企业信用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应用。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情况进行公示。
(七)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管股(负责人:廖丰萍,联系电话:0599-6217139)
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严格落实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等行政裁决。负责全市专利执法工作,负责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调处、协助组织查处假冒行为和维权援助等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监管知识产权服务业,推动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落实专利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承担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承担知识产权对外转让相关审查工作。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依法组织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负责驰名商标培育指导和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组织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的广告审查。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
(八)物价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负责人:邹胜祥,联系电话:0599-6210086)
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案件。协调处理跨行政区域和相关领域重大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案件.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开展反垄断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九)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负责人:周彬玉,联系电话:0599-6331323)
承担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保健食品、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生产流通环节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食品强制检验工作,协助做好食品生产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承担生产环节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负责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十)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郑伟强,联系电话:0599-6331316)
承担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重大餐饮服务行业安全事故查处;负责餐饮服务行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餐饮服务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化妆品监管股)(负责人:余榕庆,联系电话:0599-6331881)
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和药用辅料标准;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生产环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参与中药民族药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国家标准;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协助做好化妆品生产相关的行政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
承担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监管,组织实施药品零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环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做好药品互联网流通的监管;负责中药材市场监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承担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
承担对医疗器械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产品分类管理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并参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相关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工作;协助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相关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交流和再评价工作;负责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和监测。
(十二)综合协调股(负责人:危宇翔,联系电话:0599-6222683)
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督促和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督促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拟订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管理信息发布平台;承担食品安全监管的科技和标准管理具体工作,组织实施食品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推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负责建立舆情监测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负责对外新闻和信息发布及舆情应对工作。承担食品、药品等产品、商品质量安全、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协调处理应急事故。
负责协调对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考核评价;负责上级政府对我市质量工作考核的协调。
(十三)质量与认证监督管理股(负责人:周逸闻,联系电话:0599-6226793)
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商品)质量赶超。
负责组织、指导产品(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统一制定质量监测计划并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商品)质量整治;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组织实施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实验室认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认证、有机产品等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
(十四)标准化与计量监督管理股(负责人:阎玥,联系电话:0599-6221756)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拟订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指导企业开展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承担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陈曦,联系电话:0599-6226787)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制订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直属机构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消委会秘书处)(负责人:杨进,联系电话:0599-6236315)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负责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负责流通领域(含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和消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受理和按辖区分流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指导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
(二)信息中心(负责人:王雨乐,联系电话:0599-6224234)
指导和组织实施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信息化建设;指导、检查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信息化网络安全运行和维护;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宣传及统计工作;负责网站、公众号等对外宣传平台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