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邵政办规〔202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邵武市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20

(此件主动公开)

 

 

邵武市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

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市农产品的市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建设绿色邵武 生态好茶,树立绿色生态品牌,全面提高我市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提升我市茶叶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市域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基地建设与农业标准化、农业产业化、农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绿色防控推广等工作有机结合为准则,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传承邵武茶叶传统制作技艺为载体,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实行产加销联动增值,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为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提供优质原料,推动绿色食品事业全面加快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建设绿色邵武 生态好茶为总体目标,树立绿色生态品牌、建设绿色食品大市,坚持统筹安排、协调发展、分步实施、逐步推进方式,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基地农户投入为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约3.6万亩,全面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质量控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23年底前获得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基地创建资格,2025年底前通过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基地验收。

(一)初期目标成立市与乡(镇)、街道两级领导机构,建立市、乡、村、户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基地保护市、基地试验田、建立基地投入品专供点,开展申报工作,委托专业技术服务咨询公司进行第三方服务,同期签订服务合同并着手开展相关工作。调研本市所属茶企,汇总名录,开展绿色食品认证。

(二)中期目标。建立健全包括组织管理、生产管理、投入品管理、技术服务、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产业化经营、监管在内的七大体系。完成对基地各级管理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对接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及基地内所有农户的绿色食品知识、技术、基地建设管理制度专项培训。实行基地允许使用投入品公告制,在各基地单元宣传栏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每年至少完成4次对基地投入品销售及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定期对基地产品和环境进行检验检测。在基地试验田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绿色防控技术等相关大田试验;依托已有绿色食品工作基础,积极支持、指导基地对接企业开展绿色食品认证申报工作。创建基地内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产量所需原料量达到基地原料总量(3.6万亩)的15%

(三)后期目标。对照创建目标任务,进行自查自纠,申请验收。收集试验田数据比对分析,对效果良好的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和绿色防控技术加以推广普及;整理规范各类创建档案资料,于每年11月底前向省级工作机构提交创建基地年度工作总结和市级环保部门出具的基地环境现状证明等材料,协调有关机构组织取样送检;向省级工作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送完整的验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省级工作机构对创建基地进行检查验收。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领导

按照品种特色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投入科技化的要求,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邵武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相关茶产业的乡(镇)、街道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市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承担基地日常生产管理、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等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各成员部门关系。其中,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创建申报,组织宣传培训,建立市、乡、村、户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基地保护市、试验田、建立基地投入品专供点,开展技术服务,组织绿色认证、检测,项目验收材料汇总等具体工作;邵武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局负责基地所在区域周边环境的维护和监督,并提供相应基地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证明材料;市场监管局负责基地企业SC认证及市场流通环节的产品监管等工作;财政局负责创建所需的经费拨付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专人负责,组织和落实本乡(镇)、街道的创建工作。同时积极引导基地村成立绿色茶叶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小组,做好基地村茶叶种植生产技术服务。

(三)营造氛围

1.通过各级技术培训,宣传绿色食品知识,在基地设置宣传标识牌;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有关知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增强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等行为。

2.结合宣传培训做好田间管理档案,填写各项生产记录表,并实行签名负责制。

3.培育绿色食品认证产品,开拓绿色食品市场。不断推进茶叶企业的绿色食品认证进程,提高企业参与创建绿色食品原料(茶叶)生产基地的积极性。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牵头作用,有效地解决生产与流通、分散农户与大市场的连接问题。 

(四)提标提质

1. 加强基地生产管理。一是建立市、乡、村、户生产管理体系,市乡村三级技术管理簿册齐全,农户应有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食品生产者使用手册、投入品清单、有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和生产收购凭证;二是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制定统一的生产操作规程,并下发到乡(镇)、街道,村和农户。建立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三是在显要位置树立基地标识牌,标明基地名称、基地范围、基地面积、基地建设单位、基地栽培品种、主要技术措施、有效期等内容;四是建立生产管理档案,统一农户生产档案,统一田间管理记录。

2. 加强基地投入品(农资)管理。一是五统一的基础上,各单元基地、农户填写好绿色食品(茶叶)农资投入品登记卡,建立绿色食品(茶叶)基地生产农事操作和投入品档案。二是建立基地投入品市场准入制,从源头把好投入品的使用关。三是建立基地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投入品目录。

3. 加强技术指导和推广。一是以市农业农村局的绿办、农安站、茶叶站、植保站、土肥站等业务股站为技术依托,加强技术指导;二是建立市、乡、村三级技术服务推广网络;三是建立示范基地。

4. 加强技术培训。一是通过培训使基地农户每户至少有一人基本掌握绿色食品(茶叶)生产技术要点。二是建立绿色茶叶生产资格证制度。对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绿色茶叶生产资格证。凡未获得绿色茶叶生产资格证者,其生产的茶叶不得作为绿色食品(茶叶)生产的原料。

5. 加强基地环境保护。一是加强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基地的生产条件和环境质量,加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开展基地环境的保护。不得在基地方圆5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建有污染的工矿企业,防止工业三废对基地的污染;三是基地内的畜禽养殖场粪水要经过无害化处理,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高温发酵,确保无害;四是采取有效措施,更好地保护和改善基地的生态环境质量,为绿色茶叶的生产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6. 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坚持每年一次的验收检查,经常性地督促基地农户对绿色食品(茶叶)生产操作规程的贯彻落实;二是构建消费监督网。加大绿色食品(茶叶)的宣传力度,帮助消费者了解绿色食品(茶叶),逐步建立由消费者组成的社会监督网;三是建立由相关部门组织监督管理队伍,加强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检查;四是由检测机构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加以整改或取消绿色食品原料生产资格。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作为绿色食品(茶叶)原料收购。

(五)强化保障

为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从市茶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中列支65万元予以保障。

1. 技术咨询服务费及相关费用:含原料基地市创建全程服务,创建材料制作,业务人员培训,创建验收服务,各项制度及手册,宣传版面及户外示范牌子设计制作,产地及产品检测费。

2. 创建基地软硬件投入、培训经费:户外示范牌、基地牌制作、试验田建设、数据采集,全市竹农绿色食品技术培训。

3. 绿色食品企业认证配套资金: 57家企业申报茶叶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认证。

(六)加强督查

所有创建工作涉及市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必须签订三级责任书,列入绩效考核范围。市政府将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

 

附件:邵武市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邵武市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

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

 

 长:郭绯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林新长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朱瑞国  三大攻坚行动专班组长

朱睦兵  市发改和科技局局长

徐平平  市工信商务局局长

许先明  市财政局局长

陈小林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崇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雪  邵武生态环境局局长

   晒口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福文  水北镇人民政府镇长

   拿口镇党委书记

邹夏兰  大埠岗人民政府镇镇长

   和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体瑜  沿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洪墩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良云  城郊镇人民政府镇长

叶其拯  下沙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琦涛  卫闽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思权  肖家坊人民政府镇镇长

李海明  大竹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家塘人民政府镇镇长

   张厝乡人民政府乡长

   金坑乡人民政府乡长

   桂林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