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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武市建设竹材分解点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3-12-14 17:36 来源: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10部委关于加快推动竹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21104号),为全面落实福建省林业局等十个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林文〔202221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215号)和《南平市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竹材分解点建设的通知》(南林竹〔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邵武竹产业实际情况,通过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市政府多次研究,制定出台《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武市建设竹材分解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赵龙省长在南平调研时提出的统筹做好竹产业、竹科技、竹文化、竹工艺的要求,以竹林资源培育为基础,加快推进我市竹材分解点建设,完善竹产业加工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市竹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持续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竹农增收,推动我市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三大方面,分别是:

第一方面: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科学规划安排用地;坚持政府引导、集体参与、市场运行,按照因地制宜、因需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成熟一批,建设一批,有序、稳妥推进竹材分解点建设。

第二方面:实施方案。1建设目的根据邵武市竹资源分布情况,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现状,在乡镇、村试点建设竹材(笋)分解点,用于竹材收集堆放、贮存以及剖分、拉丝、竹笋剥壳等笋竹初加工物理分解流程。2林地使用要求竹林面积5万亩以上的乡镇,布置1-2个竹材分解点,单个点面积不超过30亩,选址要综合考虑用地周边环境安全严禁使用生态公益林、天然阔叶林、重点生态区位等林地分解点内加工过程禁止使用会产生废水、废气的工艺。3审批管理竹材分解点使用林地包括并仅限于分解点生产设施用房和无建筑场地用地,使用林地审批总规模不超过30亩。建筑高度控制在10米以内,要有明显的标识标牌。竹材分解点所使用的林地直接纳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用地范围,在商品林林地(省属国有林场除外)办理林业生产设施占用手续,审批手续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审批。4使用林地审批流程使用林地申请主体必须是国有企业(含乡镇国有企业),通过流转林地使用权后,经属地乡镇审核后,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申请材料按附件1要求办理。5配套基础设施三通一平基础设施由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建设,做到道路、雨水畅通,落实分解点安全生产措施。分解点变压器由建设单位统一申请,根据入驻企业实际需求统筹安排配变台数。

第三方面:林地使用监管严格落实批后监管责任,分解点土地只能用于笋竹初加工,对擅自改变审批用途、超过审批建设规模和标准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林地租赁合同或林地经营权流转到期后未续包,或分解点不再使用的,申请用地单位必须自行拆除林业生产设施用房(配套设施用房),并对使用地块恢复使用林地条件,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负责造林和恢复植被

四、关键词诠释

三通一平建设项目在正式施工以前,施工现场应达到水通、电通、道路通和场地平整等条件的简称。

、范围期限

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事项由市林业局负责解释,执行时间至2025123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林业局产业发展股,联系电话:0599-632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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