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邵武市杂交水稻制种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邵政办规〔202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邵武市杂交水稻制种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28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邵武市杂交水稻制种

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种业振兴战略,加快推进邵武市杂交水稻制种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现代种业体系全面提升种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主要内容

(一)加快品种选育创新支持建设市级种质资源保护中心,开展特色种质资源收集、鉴定与利用工作。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合建立种质资源库,开展重要性状基因挖掘与利用研究。鼓励种业企业入驻,作为独立选育或作为第一选育单位,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推广应用的水稻新品种,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品种同时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审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对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水稻新品种(组合),每个品种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主体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35万元。

(二)扶持培育链主企业。实施种业企业培育行动,支持企业申领国家级和省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取得国家级(A证)和省级(B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对新获评农业产业化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培优做强经营主体。完善种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服务中心、烘干服务站、种子加工车间、仓储库等设施,对购置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按规定予以补贴  

(四)优先保障种业用地。对符合《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闽自然资发〔202258号)用地要求的种子企业,优先保障其用地需求。种子企业在用地、融资、科技创新等方面享受与工业园区项目同等的政策待遇。 

(五)强化金融要素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种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满足制种主体多元化融资需求。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开展评级授信和利率定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优惠,并按规定享受乡村振兴贷等贷款贴息政策。

二、保障措施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将杂交水稻制种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落实,强化统筹协调与过程管理。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出台专项扶持措施,在人才、用地、资金等方面提供系统保障,拓宽多元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与权益保护,优化服务方式,营造有利于种业创新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全力推动杂交水稻种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其他事项

(一)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61231

(二)实施办法适用于在邵武市域内从事杂交水稻制种的种业企业。

(三)实施办法邵武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