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推进邵武市杂交水稻制种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邵武市杂交水稻制种
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种业振兴战略,加快推进邵武市杂交水稻制种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现代种业体系,全面提升种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主要内容
(一)加快品种选育创新。支持建设市级种质资源保护中心,开展特色种质资源收集、鉴定与利用工作。鼓励科研单位与企业联合建立种质资源库,开展重要性状基因挖掘与利用研究。鼓励种业企业入驻,作为独立选育或作为第一选育单位,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并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推广应用的水稻新品种,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品种同时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审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励。对获得植物新品种权的水稻新品种(组合),每个品种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主体奖励累计最高不超过35万元。
(二)扶持培育链主企业。实施种业企业培育行动,支持企业申领国家级和省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取得国家级(A证)和省级(B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对新获评农业产业化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培优做强经营主体。完善种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服务中心、烘干服务站、种子加工车间、仓储库等设施,对购置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按规定予以补贴。
(四)优先保障种业用地。对符合《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闽自然资发〔2022〕58号)用地要求的种子企业,优先保障其用地需求。种子企业在用地、融资、科技创新等方面享受与工业园区项目同等的政策待遇。
(五)强化金融要素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种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先满足制种主体多元化融资需求。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开展评级授信和利率定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信贷、融资等方面给予优惠,并按规定享受“乡村振兴贷”等贷款贴息政策。
二、保障措施
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将杂交水稻制种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落实,强化统筹协调与过程管理。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出台专项扶持措施,在人才、用地、资金等方面提供系统保障,拓宽多元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市场监管与权益保护,优化服务方式,营造有利于种业创新与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全力推动杂交水稻种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其他事项
(一)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邵武市域内从事杂交水稻制种的种业企业。
(三)本实施办法由邵武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