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物局:
根据《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向本级党委专题报告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通知》,现将邵武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2025年度动态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概况
邵武市作为1999年获评的首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且家底清晰。截至2025年,全市拥有1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3片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个历史文化名村(国家级1个、省级1个)、12个传统村落(国家级8个、省级4个)、59处历史建筑、24处传统风貌建筑。文物资源方面,现存不可移动文物共406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96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301处。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拥有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54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62名(其中国家级1名2024年已故、省级5名、南平市级21名、邵武市级35名)。与2024年度相比,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变化情况如下表:
邵武市历史文化资源数量情况表
邵武市 | 历史文化名城(个) | 历史文化街区(条) | 历史文化名镇(个) | 历史文化名村(个) | 传统村落(个) | 历史建筑(栋) | 传统风貌建筑(栋) | 各级文保单位(处) |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4年 | 2025年 | |
邵武市 | 1 | 1 | 3 | 3 | 1 | 1 | 2 | 2 | 12 | 12 | 59 | 59 | 24 | 24 | 406 | 406 |
较上年新增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监测内容
(一)相关中央、省级文件精神落实情况
邵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将落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2025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4次就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工作作出批示,各相关部门凝聚合力共同推进。市领导主持召开或参与历史文化保护相关专题会议、调研、培训等活动9次,系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并将精神贯彻于保护规划、项目实施、日常管理全流程。连续三年政府工作报告均对历史文化保护作出明确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推动保护工作落实。
(二)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认定公布情况
1. 普查工作方面。2025年持续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完成400余处文保单位实地调查,复查率100%,2026年1月4日我市文旅局公布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82处,其中5处公布为邵武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7处公布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此外,正在有序推进邵武市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
2. 保护管理方面。2025年10月28日至29日,南平市住建局在邵武组织召开了邵武市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东关街、晒口街道小三线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技术审查会,省、市相关部门及专家参会,专家合议原则同意规划内容,并提出完善建议,目前编制方正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最终修改。此外为进一步提高保护规划报批效率,启动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工作,目前编制方已提交修编初稿,正在组织局内技术力量进行技术审查。
3. 文物保护单位方面。形成完备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体系,截止2025年年底,406处不可移动文物均已登记公布,完成保护标志挂牌、安全责任人公示公告及“一保一档”工作,乡镇(街道)执行文物移交制度,文保单位实现定期巡查。
4. 其它历史文化遗产方面。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地名文化遗产暂无认定公布情况。
(三)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 城乡建筑风貌管理主管部门或机构的建立情况。邵武市住建局下设邵武市城乡建设风貌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相关职责,统筹推进邵武市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利用工作。
2.历史文化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持续落实《邵武市古建筑(文物)保护修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邵武市历史文化遗产(古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强化全过程管理,提升保护修缮工作规范化水平,在“十四五”期间,每年从邵武本级财政资金中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历史文化保护项目,为长效保护提供坚实保障。
3.各类保护要求落实情况,保护资金投入及政府绩效考核情况。2025年争取省级传统村落改善提升资金350万元用于肖家坊镇将石村,总投资1.02亿元实施邵武市北门历史街区提升改造项目,同步启动东关街历史文化街区、邵武市火车站历史风貌区等改造的前期准备工作。
4. 保护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执法检查和处罚问责情况。建立常态化日常巡查制度,重点文物建筑落实“一日一巡、一巡一照”机制,乡镇(街道)每月完成一次全覆盖巡查,市风貌办每月多次巡查并每季度专项抽查,2025年排查整改一般隐患22项,形成闭环管理,暂无非违规处罚情况。
5.消防安全责任和文物具体保护措施方面情况。成立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班,编制历史建筑防火、用火用电等管理指南。和平镇成立一级保护消防站,金坑乡设立文物安全消防志愿队,推进智慧安消防项目建设,安装简易喷淋、烟感系统等设施。
6. 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及动态更新情况。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完成三普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复查及新发现文物填报,2026年1月4日文旅局新公布文保单位总计82处(邵武市级5处、未定级77处),推动部分乡镇完成文化遗产离任交接。
7. 城市更新过程中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在城市更新过程中严格落实“先普查(50年以上建筑)后征收”制度,将历史文化资源全面纳入紫线管理,避免保护范围内的违规开发建设。
8.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规划(图则)实施情况。我市严格按照保护规划和图则等要求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修缮等项目建设。特别是邵武市北门历史街区提升改造项目及和平镇保护范围内零星建筑微更新、微改造均按规划要求实施,未出现违反规划的保护要求的情况。
(四)保护活化利用实施项目情况
1. 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老建筑活化利用的经典案例和经验做法情况。东关基督教堂修缮后活化利用为福益华展馆;四中协和楼修缮后作为教职工办公场所;和平镇黄贤龙宅活化利用为“禾田里”文化民宿;和平司马第打造为中国传统营造技艺传习所。肖家坊镇将石村活化利用5栋老建筑,其中老供销社改造为乡村综合接待服务中心;儒林巷8—2号设地域文化与闽台展厅,保留生活空间供闽台服务使用;儒林巷9号改为6间家庭民宿;儒林巷10-1号布置非遗展示与传习空间,兼作闽台服务办公区;儒林巷10-2号打造为茶咖餐叙与纸文化展示多功能空间。
2. 其它试点示范工作情况。我市北门历史街区提升改造项目采用EPC+O模式,与中标联合体运营方签订18年运营合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打破乡镇行政界限,通过减免租金,创新性地在和平古镇景区内为每个乡镇开设特色主题业态馆,将分散的乡镇资源“串珠成链”,形成“一镇一馆、一馆一品”的集聚效应,使和平古镇从单一景点升级为展示邵武全域文化的窗口和客厅,构建了资源共享、客源互送的全域旅游新格局。
(一)格局与风貌保持方面。我市3个历史文化街区,1个名镇,2个名村及12个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内建筑风貌、街巷格局、各类自然景观、人文环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风貌保持良好。
(二)人居环境与基础设施提升方面。我市系统推进重点街区改造与城市更新,北门历史街区实施街巷铺装、景观节点提升等工程,恢复历史水系,完善基础设施;各乡镇累计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传统村落基础设施改造,包括青石板铺装、道路“白改黑”、管线整治、电线入地等,提升了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与居住品质。近三年已累计投入1.3多亿元用于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三)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面。38处历史建筑均已实现活化利用,无留而不修、修后未用等空置状况。2025年度完成肖家坊镇将石村谢氏民居、和平粮庄、和平街157号等3处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及二次活化利用;持续推进古建筑加固修缮,累计投入600余万元修缮古建筑50余处,消除安全隐患,延续地方传统风貌。
(四)国家省资金成效方面。2025年利用省级传统村落改善提升资金350万元及地方配套资金高效完成将石村五栋老建筑修缮及村落环境整治,争取2026年省级奖补资金115万元,有效支撑了历史街区改造、文物修缮、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效益显著。
(五)文物保护利用成效方面。文物本体保存状况整体良好,无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影响文物安全的活动和污染设施;2025年开展黄峭墓、惠安祠等5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2024年多个文物修缮及安消防系统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不可移动文物日常保养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安全责任落实到位;部分文物建筑活化利用为展馆、传习所等,提升了开放利用水平。
(六)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方面。引入同济大学、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开展规划编制、项目设计等工作;邀请台湾建筑师团队参与闽台乡建乡创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邵武市北门历史街区提升改造项目。
四、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一)保护管理机制执行不够顺畅。部分乡镇街道历史建筑日常巡查打卡人员变动频繁,人员变动信息未及时沟通授权,导致巡查人员无法顺利打卡,影响巡查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环境改善存在短板。北门历史街区内的重要历史元素九曲溪年久失修,且被居屋建筑覆盖,影响了街区传统风貌的完整性;部分区域居住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需加大整治力度。
(三)保护规划难以满足新时期发展需求。随着近年来国家、省上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我市不少已编制的保护规划难以满足当前保护规划报批要求及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实际需求。
(四)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不足。由于我市历史文化资源数量较多,加上城镇化率较高,导致部分传统村落建筑闲置,加重修缮、维护资金负担。虽然我市财政每年安排历史文化专项资金,但面对全市历史文化资源,特别是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需要资金仍有较大缺口。
(一)完善保护管理机制。指导乡镇(街道)落实党政正职离任交接机制,进一步夯实基层党政“一把手”的历史责任。优化巡查管理制度,建立巡查人员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保障巡查工作顺利开展;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智慧安消防系统,筑牢安全防线。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北门历史街区改造力度,重点推进九曲溪历史水系恢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改善居住环境;加快樵川活力街区改善提升项目实施,完善基础设施与文旅功能;持续推进古建筑保护修缮,扩大活化利用范围,提升保护利用水平。
(三)加快保护规划修编及报批工作。加强与编制方对接,落实专家技术审查会专家意见及会议纪要要求,完善我市完成东关、晒口小三线等保护规划,并及时跟进后续报批工作;指导有关乡镇对照国家、省上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属地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与发展实际需要,加快推进有关保护规划修编、报批等工作。
(四)强化资金与人才保障。持续争取上级奖补资金、专项债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拓宽融资渠道,采用EPC+O等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保护利用;充实历史文化保护专家库,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传统工匠培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附件:1. 问题清单
2. 典型经验清单
3. 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和保护管理情况表
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附件1
问题清单
存在问题方面 | 具体问题描述 |
一、落实中央、省级文件精神情况方面 | 无明显突出问题,宣传培训的覆盖面和深度可进一步拓展 |
二、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认定公布和保护管理情况方面 | 1. 部分历史文化资源价值挖掘不够深入,数字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2. 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工作尚未开展 |
三、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方面 | 1. 部分乡镇街道巡查人员变动频繁,影响巡查工作连续性;2. 保护管理考核机制不够完善,未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
四、保护利用工作成效方面 | 1. 北门历史街区九曲溪年久失修且被居屋覆盖,风貌完整性受影响;2. 部分非遗项目传承活力不足,产业化发展程度较低 |
五、保护活化利用实施项目情况方面 | 1. 活化利用模式较为单一,文旅融合深度不足 |
附件2
典型经验清单
工作内容 | 具体案例名称 | 内容 |
一、落实中央、省级文件精神情况方面 | 构建多元政策保障体系推动保护工作落地 | 邵武市率先在南平市成立城乡建筑风貌管理工作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专家委员会,形成多部门协同工作格局。2021年以来出台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等多项政策,每年安排1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专项债、社会资本等多元资金,累计投入1.54亿元支持50余项保护项目,为中央、省级文件精神落实提供坚实保障。 |
二、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认定公布和保护管理情况方面 | 数字化+网格化提升资源保护管理效能 | 建立历史建筑数字化管理平台,录入59处历史建筑数据,实现59处文化资源在线监管;构建市、乡、村三级网格员制度,依托闽政通APP等平台开展巡查打卡,建立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现复查率100%,2026年1月公布新发现文保单位82处,有效夯实资源家底。 |
三、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方面 | 创新“先普查后征收”机制守住保护红线 | 在城市更新过程中严格执行“先普查(50年以上建筑)后征收”制度,建立“凡拆必核、凡改必核、凡移必核”核查机制,未履行普查程序的一律不得启动征迁或建设。将历史文化资源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紫线管理,实现严格空间管控,有效防范开发建设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 |
四、保护利用工作成效方面 | “微改造+文旅融合”激活古建资源价值 | 推广“城市更新+微改造”模式,坚持原构件材料利用,修缮和平古镇等古建筑47处。创新“乡镇特色馆群”模式,在和平古镇设立乡镇特色主题业态馆,整合非遗展示与旅游资源;引入台湾建筑师团队打造民宿、陶瓷体验馆等新业态,推动14处传统建筑上线海峡租养平台,实现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双赢。 |
五、保护活化利用实施项目情况方面 | 闽台乡建乡创助力传统村落活化 | 引入福州随坪一里等设计机构开展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陪伴式服务多个乡镇。在枫林窑打造陶瓷体验馆,活化利用古民居建设民宿,融入台湾先进运营理念和设计风格,激活乡土文化生命力。同时开展传统工匠培训1650余人次,提升本地保护修缮专业水平。 |
附件3
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和保护管理情况表
类型 | 基本情况 | 数量 | 保护规划编制评审批复情况 | |||||
总数 | 国家级数量 | 省级 数量 | 已批复数量 | 完成评审 但未批复数量 | 完成评前成果阶段 数量 | 未编制数量 | ||
历史文化名城 | 已认定公布的数量(座) | 1 | 0 | 1 | 0 | 1 | 0 | 0 |
划定历史城区范围 面积(公顷) | 128.22 | 0 | 128.22 | |||||
历史文化街区 | 已认定公布的数量(片) | 3 | 0 | 3 | 0 | 0 | ||
保护范围总面积 (公顷) | 24.87 | |||||||
设置标志牌的数量(片) | 3 | |||||||
历史文化名镇 | 历史文化名镇数量(个) | 1 | 1 | 0 | 1 | 0 | 0 | 0 |
名镇设置标志牌的 数量(个) | 1 | 1 | 0 | |||||
历史文化名村 | 历史文化名村数量(个) | 2 | 1 | 1 | 0 | 2 | 0 | 0 |
名村设置标志牌的 数量(个) | 2 | 1 | 1 | |||||
传统村落 | 传统村落数量(个) | 12 | 8 | 4 | 0 | 12 | 0 | 0 |
传统村落设置标志牌的数量(个) | 12 | 8 | 4 | |||||
类型 | 基本情况 | 总数 | 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 |||||
已挂牌 数量 | 已建档数量 | 已测绘数量 | 已制作保护图则数量 | 已完成保护修缮数量 | ||||
历史建筑 | 认定公布历史建筑的数量(处) | 59 | 59 | 59 | 59 | 59 | 59 | |
总基底面积 (万平方米) | 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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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2.3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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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风貌建筑 | 认定公布传统风貌建筑数量(处) | 24 | ||||||
50年以上建筑 | 普查数量(栋) | 581 | ||||||
文物保护单位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处) | 1 | ||||||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处) | 8 | |||||||
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处) | 96 | |||||||
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 数量(处) | 301 | ||||||